同志們:
這次全縣行政許可法培訓班,主要是為了全面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進一步規范行政許可行為、行政許可實施主體和行政許可程序,促進政府對經濟社會事務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以盡快適應依法治國和依法行政的要求。下面,我講三點意見。
一、統一思想,深刻認識實施行政許可法的重要意義
行政許可是行政機關依法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的一種重要手段。去以前,縣政府有行政審批事項項,經去、今兩次清理,到目前為止,全縣保留行政審批事項項,使全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但長期存在的行政審批過多過濫、程序煩瑣、權責脫鉤、監管不力等問題還沒有得到根本解決。按照xx屆三中全會的要求,進一步完善,適應改革開放特別是加入wto后的新形勢,就必須從根本上改變這種狀況。行政許可法的頒布實施,無論是許可權力的來源還是許可的程序、依據都有了明確的規范,對于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有效實施行政管理,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都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
(一)實施行政許可法,是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必然要求。我們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權力是人民賦予的,必須用來為人民服務。行政許可法遵循合法與合理、效能與便民、監督與責任的原則,規范了行政許可的設定和實施,對簡化行政許可程序、提高辦事效率和提供優質服務提出了明確要求,也對行政許可的法律責任和監督檢查做出了詳細規定。這有利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利益和社會秩序,體現了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二)實施行政許可法,是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內容。依法治國是黨*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的主要內容,是政府權力配置和運用的基本準則。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規范行政權力,行政許可是一種重要的行政權力,因此,規范行政許可是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一項重要內容。行政許可法從主體、內容和程序等方面,對行政許可做出了全面系統的規定,不僅使行政許可行為有法可依,而且也將有力地促進法治政府建設,大大提高依法行政的整體水平。
(三)實施行政許可法,是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轉變政府職能的重大舉措。行政許可是一種重要的行政權力。行政許可法從調整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公權力與私權力的關系出發,嚴格控制行政許可設定權,明確規定了行政許可事項的范圍。有利于減少和限制不必要的行政許可事項,改變傳統的管理方式,減少對經濟和社會生活的直接干預,對于防止公權力對社會經濟生活和公民個人生活的過度干預,促進政府職能切實轉變到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服務上來也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行政許可法的實施,有利于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加快建設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和行政管理體制。
(四)實施行政許可法,是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防止公權力濫用的有效手段。不受制約和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過去行政審批隨意性強,監督制約不力,是滋生腐敗的重要條件和土壤。行政許可法既對行政許可的設定和實施做了規定,也規定了法律責任,強化了監督制約,有利于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的權力運行機制,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有效的防止權力濫用和權錢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