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的封面上這樣寫的:I exist because you need me. 我并不是很清楚這句話和書的主旨有多大聯系。因為這不僅僅是一個愛情故事,或者說根本就不是。
故事很簡單,一女孩經歷車禍之后在生于死的邊緣遇到了擺渡人。然后一起穿過荒原,最后,此間兩人不對是兩鬼產生了感情。迪倫不接受現實,在愛的呼喚下有再次穿過荒原回到人間。故事并不是很精彩,作者只是想把他要表達的東西生硬的賦予這個故事之上。換句話說,這個故事之所以誕生,是因為作者有很多道理要說。有點類似《遇見未知的自己》這種。
什么是擺渡人,崔斯坦這樣說的:我引導靈魂穿過荒原,保護他們免遭惡魔毒手。我告訴他們真相,然后把他們送到他們要去的地方。其實這就是在表達現實,說現實中有很多惡魔,我們要不被腐蝕,就必須成功的穿過荒原,荒原是什么,荒原就是我們自己。因為作者也在表達一個哲學問題,我們所見,所感都只存在于你主體意識里。作者還有試圖去解答,愛情,孤獨,生死,命運是怎么回事,比如荒原中的小屋就是家的象征。或者說作者更想表達的是我們該用什么樣的心態去面對這些,我已經不再會為作者給出的答案感到激動,因為答案我已經見過。故事讀來有點像放了調料的雞湯。
最后我只想說:我的生命里沒有擺渡人,我也不是任何人的擺渡人,我也不會因為任何人需要我而存在,我存在只因我已經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