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一個以鄭國元為首的特大黑惡團伙,自1993年以來,先后在莆田市城廂區、荔城區、秀嶼區等地犯下強奸、敲詐勒索、故意傷害、非法持有槍支、強迫交易、火并滋事和設局聚賭等罪行,涉各類刑事案件628起,涉案金額300多萬元。2003年6月26日,莆田警方成立專案組進行偵破。2003年7月3日,該團伙主要骨干林國生被抓捕歸案,緊接著專案組成員又連續出擊,先后在山東、福建永安、廣西、莆田等地抓獲鄭國元、劉朝勇、肖華等14名團伙主要骨干,徹底摧毀了以鄭國元為首的黑惡團伙。至目前為止,該黑惡勢力團伙已有27名主要骨干被批捕在押。
7月23日,莆田檢方對該特大涉黑團伙在押的19名被告人分別提出18項指控。經莆田中院審判,判處黑惡勢力犯罪團伙頭目鄭國元有期徒刑20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該犯罪團伙主要骨干劉朝勇等19名也被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至15年。
為非作歹稱霸一方
昔日橫行霸道的“黑幫”頭目鄭國元被審判后當庭后悔落淚
以鄭國元為首的黑惡團伙從形成到成勢再到被警方打擊摧毀,歷時10年之久。
1993年,鄭國元還只是一個跟在別人后面充當“打手”和“馬仔”的小角色,然而自1994年開始,鄭國元卻因心狠手辣而“聲名鵲起”。
1994年1月,鄭跟隨他人到莆田縣黃石鎮討取賭債,從別人手中奪過槍支,當場開槍打傷一人。當年2月,鄭又在城廂駕車持槍,公然在市區街道追殺徐慶華等人,直至徐無處躲避沖入莆田市某機關大院才罷休,至此鄭顯出了“兇狠、殘忍”的本質。1998年,因涉槍傷害被批捕在逃的鄭國元投案自首,當天投案竟當天被取保,后被判刑兩年卻沒有被收押投牢。鄭從此“聲名鵲起”,追隨者越來越多,他也就更加有恃無恐,為非作歹并稱霸一方。到被摧毀前,這個黑惡團伙主要成員達30多人,其他分散型追隨者估計不下20人。
據莆田警方介紹,鄭國元團伙兼具黑社會性質和惡勢力團伙性質,團伙內部等級森嚴,有明確的“幫規條約”,有一定的裝備設施和一定的經濟來源,并有一定的“保護傘”。該團伙頭目是鄭國元,主要骨干有劉朝勇、肖華、林高敏、林國生、林德煌、唐樹苗、胡金堂等人,他們各自負責一攤,并直接歸鄭指揮,其各自手下又網羅了一批“馬仔”和打手。各攤之間不得橫向互相探聽了解情況,每次作案,參與的“馬仔”和打手不與鄭直接接觸。同時團伙內有明確的“幫規條約”,如規定一人出事,不得供出其他人,否則將被“嚴處”,一人若被抓,團伙想辦法打通關系減輕罪行或放出,費用不僅“報銷”,被關押期間還“照付工資”。團伙有一定的裝備設施,擁有小車、面包車各一部以及手槍1支,來復槍3支,馬刀、狗炸等一批作案工具。
為使團伙存在并“發展壯大”,該團伙通過設局聚賭、收取各類保護費、敲詐勒索等手段,非法斂財300多萬元。在為團伙提供經濟保障的同時,鄭還處心積慮地尋找“保護傘”。警方稱,個別干警與鄭國元及其團伙骨干過從甚密,公開進出各類復雜場所,客觀上為鄭國元團伙起到保護作用。
涉槍火并故意傷害
2000年12月的一個晚上,為壟斷豬皮、豬內臟收購,“黑幫”頭目鄭國元獲悉豬皮販子陳某在城廂區古羅馬迪吧玩時,即糾集劉朝勇、林國生等人,后又召來林建清、陳天貴、林偉、黃劍青(均另案處理)等歹徒,攜帶來復槍、西瓜刀、鍍鋅管等作案工具到迪吧。在迪吧門口,“黑幫”成員發現陳某在門外送客,即上前把受害者陳某抱住,當陳某跳下花園欲逃走時,劉朝勇、林國生等人圍追上去,用西瓜刀、鍍鋅管對陳某進行砍打致傷,而后鄭又指使手下將陳某丟棄到鎮海開發區。
2000年9月19日,“黑幫”成員肖華、方家福、林建清及同案人曾德峰、林龍騰、石瑞錦(均已判刑)、陳天貴、林順來、“阿弟”(均另案處理)等人,攜帶一支單管獵槍、多把西瓜刀乘坐兩輛“的士”往仙游縣郊尾鎮,欲“收拾”與同案人曾德峰有糾紛的蘇某發。在三郊線西山路段岳帝廟附近,該團伙成員持槍朝被他們誤認為是蘇某發的被害人蘇某良的身上連開4槍,致使蘇某良受傷致殘。
收保護費強迫交易
2003年2月下旬,鄭國元獲悉枇杷外運生意挺賺錢,就指使劉朝勇、林德煌等多次打電話給東圳路段旁的一貨運站老板徐某,要求參干股。遭到拒絕后,鄭威脅徐某,“如不讓參股,你貨運站的生意就別想做。”徐某迫于無奈讓鄭國元參干股50%。得逞后,鄭派爪牙鄭水浪等人到貨運站參與“經營和管理”,輕易就從徐某處“拿走”3萬多元。
警方查明,自1995年以來,以鄭國元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先后以非法手段強行收取荔城區新度鎮禽苗出售保護費、黃石鎮三清片蔬菜交易保護費、莆田枇杷外運保護費、天九灣公路客運保護費以及黃石、笏石游戲機店、發廊等保護費,共達100多萬元,先后致6人受傷,財物被毀價值30多萬元。由于黑惡勢力的非法操縱和強行介入,僅新度禽苗業外銷市場因成本提高,競爭力下降,先后喪失漳州、南平等6個地區的市場份額,經濟損失就多達200多萬元。
敲詐勒索強奸婦女
1999年3月至2003年7月間,“黑幫”團伙在莆田市天九灣停車場和農機公司門口等地,非法設立“的士”停靠招客點,對來往的“的士”司機采用威脅、砸車等手段進行敲詐勒索,連續4年長期敲詐40多部“的士”,每部車每月被強行敲詐700元,稍遇反抗便打人砸車。4年間,共敲詐“的士”司機錢財多達30多萬元。
1999年初,“黑幫”頭目鄭國元伙同鄭炳章、鄭仁洪(另案處理)共同策劃壟斷莆田新度鴨苗外運生意,由同伙鄭炳章、鄭仁洪負責在荔城區新度統一發貨,團伙成員林永忠在三明永安收貨,從中收取保護費每筐3元至5元不等。2000年7月間,新度鴨販鄭某因不服欲獨自發鴨苗到永安被鄭發現,鄭即糾合胡金堂帶一批人馬到鄭某暫住地,把鄭某家房內家具砸壞,把正在裝車的鴨苗掀翻,迫使鄭某求饒屈從。經查明,自1999年初至2003年5月止,鴨販鄭某強、彭某和連某等6人等被敲詐8萬多元。
2002年8月9日晚,鄭國元與團伙成員胡金堂、方家福、林德煌等人在城廂區一酒店包廂飲酒取樂,后鄭打電話給黃某敏,讓其帶上一單位女員工小桂(化名)到包廂一起喝酒。至次日凌晨1時左右,鄭見小桂不勝酒力,就借口帶她吃夜宵,把小桂騙進一酒店客房部一房間內,采用暴力手段把小桂奸淫。不甘屈辱的小桂報案后多次受到鄭國元團伙及其他人員威脅,懾于鄭的淫威,小桂舉家出外躲藏1年多。
尋釁滋事設局聚賭
以鄭國元為首的“黑幫”素以“殘忍”著稱,經常在荔城、城廂一帶及公共場所等地尋釁滋事,動輒大打出手。1996年,原莆田縣華亭鎮王某、徐某等合資購買了8輛中巴車設立客運公司,在莆田汽車站專營莆田至華亭客運生意,后因該公司與另一家客運公司發生糾紛,就找到鄭國元,要求鄭派人到莆田汽車站“看看”,尋求保護。鄭滿口應允的同時定出了每月高達5000元的“保護費”,并叫團伙成員胡金堂等人到車站轉悠了兩三天。但到2000年7月,鄭和手下一群人來到該公司,開口就要5萬元的“保護費”,并指使團伙骨干劉朝勇、肖華、胡金堂等人在路上攔截該公司客運中巴車,毆打司機并砸車。同年12月5日晚,該客運公司股東徐某、吳某等人到鎮海欲找鄭求情,在路上遇見后反遭鄭國元、肖華、胡金堂、林國生、林國忠等人毆打,被迫三日后交納了35000元“保護費”,最終迫使該公司無法營運而解體。
2000年2月,鄭聽同案人唐謝苗(另案處理)說控制壟斷黃石青浦菜場會從中漁利,即通知菜販到鎮海“開會”,強調要收“保護費”,每袋3至5元不等,同時指使劉朝勇、肖華、歐國水等到菜場控制蔬菜外運,在324國道福廈公路莆田至福清路段對運菜車輛進行攔阻,采用威脅等手段脅迫司機和貨主把蔬菜運到指定地點進行銷售,并因此與原已壟斷該菜市場的黃某明犯罪團伙相沖突,導致兩個團伙持槍火并,誤傷他人,造成1死2傷的嚴重后果。
鄭國元團伙還先后在城廂、荔城等地開設賭場,收取場地費,放高利貸等,從中非法牟利100多萬元。2003年4月至6月份間,鄭國元、劉朝勇、黃祖國、鄭秀華(系鄭國元姐姐)及同案人林某山、林某明、周某強、唐某青、林某飛、翁某鵬(均另案處理)等組成賭博公司,在荔城區黃石鎮清前村開設賭場,公開聚賭,糾集賭徒林某細、吳某龍、沈某文和林某祖等數十人用撲克牌賭“三十二翻”進行賭博,從中漁利,涉案金額達200多萬元。
深入調查深挖“黑幫”
2002年6月1日,莆田市區劃調整,鄭國元所在的鎮海劃歸荔城區管轄。在接管荔城新區的治安后,荔城公安分局接到莆田市委主要領導的指示,要密切注視并掌握鎮海地區涉黑涉惡團伙犯罪的基本情況,并在適當時候給予徹底打擊。根據莆田市委的要求,荔城警方多次喬裝走訪鎮海轄區群眾,內查外調,了解掌握群眾傳言中的鎮海黑惡勢力情況。
2003年4月15日,荔城區拱辰東圳路旁的一貨運站發生一起一般的尋釁滋事案件。荔城公安分局局長吳文周在聽取案件匯報后,結合平時調研掌握的情況,發現這不是一起偶然的刑事案件,涉案4名嫌疑人很可能就是黑惡勢力團伙手下的“馬仔”。為便于深入調查,吳文周找到相關領導和部門,請求特事特辦,先行對4名犯罪嫌疑人予以批捕和勞教。后經過半個月的縝密偵查和取證,終使涉嫌“2003?4?15”尋釁滋事的4名犯罪嫌疑人分別被依法執行逮捕和勞教,并從中掌握到鄭國元黑惡勢力的一些罪證,為摧毀該團伙奠定了條件。為徹底掌握鄭國元團伙的主要罪行,荔城警方堅持內緊外松政策,從2003年4月15日至2003年7月初,經過近3個月艱苦調查,終于摸清和掌握了鄭國元團伙成員的組成及主要罪行。
2003年6月26日下午,吳文周就初步掌握的鄭國元黑惡勢力團伙情況向莆田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李德金,莆田市公安局局長徐凡新進行專題匯報。會后,莆田市馬上成立“6?26”專案組,由李德金任指揮,徐凡新任專案組組長,吳文周任副組長,并在全局范圍內抽調6名精兵強將組成“6?26”專案組,集中住宿,與本職崗位脫鉤,與家人和社會朋友暫停聯系交往,集中精力進行秘密調查。
但鄭國元團伙成員的反偵查能力很強,對公安機關的行動嗅覺敏感。在該貨運站尋釁滋事案4名犯罪嫌疑人分別被執行逮捕和勞教后,該團伙成員可能聽到某些風聲,十分警覺,經常秘密會面,商討訂立攻守同盟,團伙成員分散居住且不斷變換落腳點和聯系方式,防止公安機關監控。
頂住壓力徹底摧毀
以鄭國元為首的黑惡勢力犯罪團伙能存在長達10年之久,與其平時十分注意羅織與政府部門領導、政法系統部分人員的關系網有一定關系。據警方透露,2003年4月中旬,當荔城公安分局剛揪住“黑惡”團伙的尾巴時,就有某些領導和老板出面說情,請吃送禮,都被專案人員嚴辭拒絕。在其后的偵查和追捕過程中,專案人員也一直受到各類人情權勢的干擾,但專案人員硬是頂住壓力,把該案辦成鐵案。
針對當時的實際情況,專案組決定將鄭國元、林國生、劉朝勇等14名團伙主要骨干成員逐一編號排列,根據各人性格特點、在團伙中的地位及涉案情況,決定采取逐個密捕的辦法。
2003年7月3日,經過嚴密追蹤和精心布控,專案組成員迅速出擊,在莆田選擇一個相對偏僻地點,將團伙主要骨干林國生抓捕歸案。經過突審,林國生妄圖頑抗的思想堡壘被攻破,也正式撕開了鄭國元團伙的犯罪黑幕,為全案順利偵破打響了第一炮。
隨后,專案組成員乘勝出擊,抓捕其他團伙骨干。在抓捕劉朝勇時,專案組人員在一杉木場中埋伏,從晚上6時起守候到次日凌晨2時30分,任蟲叮蚊咬,汗水濕透頭發衣服,終把劉朝勇擒獲。在抓捕鄭國元時,有中間人找到專案組人員住宿的賓館,赤裸裸地提出愿以30萬元重金換取鄭,遭到專案組人員嚴斥后溜走,專案組人員最終在山東將鄭國元抓獲。
2003年8月1日,專案組在三明永安抓獲林永忠。至此,經過專案組人員不到1個月的連續出擊,鄭國元、劉朝勇、肖華、胡金堂、林國忠、林永忠等14名黑惡團伙主要骨干先后在山東、福建永安、廣西、莆田等地落網,徹底摧毀了鄭國元黑惡團伙,并最終使這些黑惡分子受到應有的懲處。
2004年7月23日,莆田市人民檢察院對該特大涉黑團伙在押的19名被告人分別提出18項指控。經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此案,判處黑惡勢力犯罪團伙頭目鄭國元有期徒刑20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該犯罪團伙主要骨干劉朝勇、林德煌、肖華等19名被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至1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至20萬元不等;黑惡勢力犯罪團伙作案工具單管來復槍,馬刀、砍刀等管制刀具予以收繳,各被告人非法所得予以繼續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