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陽黑幫老大圖片,湖南邵陽大殺人新聞回顧!香港影星萬梓良到湖南邵陽的一個小縣城去走穴演出偷漏稅的事情,在如此偏遠的縣城,一群彪悍的山民,還是非常非常敬仰影視記憶中黑幫老大的形象。
1990年11月21日,時任新華社湖南分社記者的曹光暉和他的同事方政軍、許克敖來到邵陽。
據現已退休在家的曹光暉回憶,當年他參與新華社組織的一次全國有關社會治安的調研活動,他們三人組成小分隊開赴各地調查走訪。聽聞邵陽黑社會猖獗,遂將邵陽列為他們此行的第一站。
超越“土黑”的“小紅寶”
“嚴打”風暴的成效是明顯的。
資料顯示,1991年1至9月,邵陽刑事案件立案數比1990年同期下降了19%,其中大案下降了17%,市內三區刑事案件比1990年同期下降了47.08%,砍手指、割腳筋等惡性流氓案件再也沒有發生。
當年從邵陽回來后,曹光暉等人又去了廣東、海南、福建等全國10余個省市調查。在他的印象中,這是建國以來首次針對黑社會性質犯罪的系統調查報道。通過比對,曹光暉發現邵陽所謂的“黑社會”具有明顯的本土特征。他稱其為“土黑”,與沿海受境外影響的“洋黑”不同,“土黑”組織綱領渙散、毫無江湖道義、濫殺無辜。
李奇玲根據邵陽打黑實踐,曾寫過一篇論文《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的特征、成因及對策》。文章分析,邵陽黑社會犯罪團伙大致可分為兩大類型。一是封建式行幫型,多是仿效港臺電影和書刊組建,有幫會名稱、有幫規,自封老大,人人都有綽號;另一種是地域式聚合型,多以地域聚合,劃分勢力范圍,稱霸一方。
然而,黑惡勢力并未在邵陽就此銷聲匿跡。1990年代,邵陽又出現了赫一時的“小紅寶”黑惡勢力團伙。
“小紅寶”真名姚志宏,開始以街頭混混發家,此后通過放高利貸、開辦歌舞洗浴場所、涉足房地產等手段步步為營,逐漸發展壯大!靶〖t寶”以黑社會老大自居,在邵陽橫行無忌,為所欲為,甚至妄稱“邵陽第二政法委”。
只是,“小紅寶”早已超越當年街頭砍殺的初級階段,成為當前法律意義上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團伙。據報道,至2002年案發時,“小紅寶”非法聚斂的財物近千萬元。姚志宏甚至于1997年出任邵陽市大祥區政協常委,攫取政治資本。案發時也發現,為其充當“保護傘”的就包括邵陽市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副局長、瀆職偵察局局長李勇,邵陽市經委副主任譚亞雄等人。
2002年6月,“小紅寶”被湖南省公安廳親自組織偵辦,一舉端掉。此后,姚志宏及其團伙60余人涉嫌20余項罪名被起訴,并于2004年7月,姚志宏等4人被依法執行死刑。
恰時,在“小紅寶”案公開宣判現場,本刊記者參與了旁聽。在審判席旁邊的一位法警,手持微型沖鋒槍正面審判席下六十多名“小紅寶”犯罪團伙。不知何種原因,本刊記者親眼目睹該法警頭上不斷冒汗,而后突然兩腿酸軟倒下,被從后臺沖上來的兩名法警匆忙架拖出去。
2004年7月20日,湖南省邵陽市街頭巷尾的人們議論著今天應該是姚志宏的末日了,因為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大門前早幾天已貼出公告,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將在這一天對姚志宏案進行二審公開宣判。
7月20日8:00
這天是進入盛夏三伏的第一天,迎來的竟是消暑的清風涼雨。在沁人心脾的絲絲涼意中,邵陽市一大早卻已顯露出緊張的氣氛,有的路段交警已實行交通管制,市中院審判庭前,百余名從事押解工作的法警、公安、武警戰士正在集合,清點人數。他們滿臉凝重,盡管不知已執行過多少次這樣的任務,久經風浪的他們卻不敢有絲毫的懈怠??今天的任務非同尋常。
為姚志宏案的二審宣判與執行,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已多次派出領導與邵陽市的相關部門進行協調,對整個工作進行了周密的部署。先一天中午,剛抵達邵陽的省高院副院長李名元等即再次召開會議,對預案的落實進行了檢查。
警笛驟然拉響,參與押解的干警分乘數輛警車分赴邵陽市第一、第二看守所、新邵縣第一看守所等地提人。在邵陽市第一看守所內,管教干警審查核對完省高院的提押票后,冷峻地喊道:“提姚志宏??”
一會兒,姚志宏慢慢吞吞地走了出來,從監房到出口的那一小截過道此時在他的腳下顯得如此漫長。他除了出庭受審,就再也沒出過這看守所,盡管他以前曾多次想方設法將進了看守所的甚至是已判了刑進了監獄的兄弟撈了出來;盡管他期望那些他曾幫過的兄弟們能有機會再來幫他一把,但押解他的法警迅速給他套上黃色的號服,銬上手銬,他的幻想旋即破滅??法律豈容他再存幻想!
姚志宏是從他洋洋得意又不可一世的光景被直接送到這個看守所的。
2001年底,一場“打黑除惡”風暴在全國掀起。2002年初,一封封受害者和知情者的投訴信或舉報信接連寄往湖南省委和省政法委等部門。信中反映,在邵陽市有一股黑惡勢力已橫行相當長一段時間,并有一張關系網充當“保護傘”,他們放高利貸、組織婦女賣淫、任意毆打拘禁平民。
湖南省公安廳按照領導批示,派員深入邵陽對這伙黑幫進行秘密偵查,觸目驚心的事實印證了信中所反映的內容,以綽號叫“小紅寶”的姚志宏為首的涉黑犯罪組織在邵陽的勢力已非同小可,一張無情的法網因此悄悄撒開。
2002年6月5日,行動小分隊先期秘密進駐邵陽。第二天上午,由湖南省公安廳直接指揮,從長沙市抽調的200名武警官兵、公安干警奔赴邵陽,到達指定位置待命。這一天是姚志宏的兒子周歲生日,他在邵陽“百威”大酒店舉行宴會。中午12時,當他舉起酒杯春風得意地致辭時,行動指揮部一聲令下,“百威”大酒店頃刻之間即被包圍。經過兩個小時的排查,姚志宏涉黑團伙的20多名成員被當場抓獲,姚志宏本人當即被執行逮捕。
7月20日8:30
法庭內外已戒備森嚴,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門前早早地畫出了警戒線,4名荷槍實彈的武警戰士威嚴地站在警界圈內,法院門前的馬路上也實行了嚴格的交通管制。當地社會各界高度關注該案的終審判決,盡管法院對進入法庭的人數和人員進行了嚴格的限制,凡到庭旁聽者,必須持有法院發放的旁聽證入內,且須經過安檢門的安全檢查,但此時是參加旁聽公民入庭的高峰期,法院入口處一時間顯得有點擁擠。
此前,同樣的場景已出現在案件的一審過程中,在對案件審理及新聞采訪的嚴格組織與管理中,充分體現著對被告人訴訟權利的保障。
邵陽市人民檢察院于2003年9月30日向法院起訴,起訴時該案涉及60人,檢察起訴罪名達23項,案卷達100余冊。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由副院長易國清等3名法官組成合議庭,于2003年10月22日至11月3日,共用了13天的時間,對這一案件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易國清在介紹一審的情況時說:“在嚴格遵守程序法,確保程序公正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庭審效率,盡量縮短庭審時間,合議庭成員始終保持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良好的精神狀態,主持和引導好庭審工作,使整個庭審始終圍繞準確查明事實,正確適用法律,準確定罪量刑,一環扣一環,有條不紊地展開,為期13天的庭審,共26次開庭,合議庭均嚴格按時開庭,沒有延誤過一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