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養老保險新政策
一、下崗職工享受養老保險的新政策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職工養老保險相關政策
職工基本養老金的領取條件
第16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根據這項規定,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二是累計繳費滿15年。
2.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個人如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第16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繳費至滿15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國發[1997]26號文件和國發[2005]38號文件規定,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儲存額,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實踐中,確有部分人員因種種原因,到退休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無法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和享受其他養老保險待遇。《社會保險法》對這項政策做了重大完善,一是允許個人繳費至滿15年,二是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按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參保個人可根據自身實際,確定獲得養老保險長期待遇的途徑。這個規定為探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可銜接等留下發展空間,對完善覆蓋城鄉居民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具有重大意義。
3.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如何計發?
第17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遺屬待遇包括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喪葬補助金指為了減輕職工家屬辦喪事的經濟負擔給予的一次性補助。撫恤金指為了保證死亡職工供養的直系親屬不因供養人死亡而斷絕生活來源給予的基本生活費用。
4.哪些人員可以申請職工養老保險補貼?
哪些人員可以申請職工養老保險補貼?職工養老保險補貼如何辦理?職工養老保險補貼標準是多少,能享受多長時間?
女年滿40周歲,男年滿50周歲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包括已“農轉非”的被征地農民登記失業的下崗職工人員);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后申報就業并自費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以申請職工養老保險社保補貼。
每年的2-4月到戶口所在地鄉鎮、街道(開發委)所屬社區(村)辦理申報登記手續。申報時須攜帶下列材料:
(1)攜帶本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或公安機關戶口證明);
(2)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3)本人《就業失業證》原件;
(4)本人郵政銀行存折賬號復印件;
(5)社會保險金繳費記錄(市郵政銀行繳費清單)。
2013年7月1日之前按原標準200元∕月補助,2013年7月1日起按320元∕月標準補助。其中:基本養老保險補貼240元∕月,基本醫療保險補貼80元∕月。
補貼期限:就業困難人員最長不超過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