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岡市區2013年度第43批次城市建設用地項目已經湖北省人民政府(鄂政土批【2013】2452號)批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征用土地公告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將批準征收(用)土地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批準機關:湖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準時間:2013年12月23日
三、批準用途:商服用地
四、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及面積:黃州區路口鎮龍家叢林村、黃州區水稻科學研究所;征地總面積7.4414公頃。
五、征地補償標準和安置途徑:
補償標準:征地補償標準執行鄂政發【2009】第46號文件,土地補償費16.2萬元/公頃,安置補助費24.3萬元/公頃,青苗補償費2.025萬元/公頃。
安置途徑:貨幣安置與社會保險安置(地面附著物另行補償)。
六、被征地四至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他合法證明材料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 10 日內到所在村委會、場部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逾期不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的,以村委會和國土資源部門認定結果為準。凡現場調查后,搶建、搶種的不予辦理補償登記手續。
特此公告。
二?一四年元月十五日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黃岡市區2013年度第43批次城市建設用地經湖北省人民政府(鄂政土批【2013】2452號)批準。現將征地補償安置事項公告如下:
一、被征地村組(單位)及面積:黃州區路口鎮龍家叢林村、黃州區水稻科學研究所;征地總面積7.4414公頃。
二、補償標準
(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龍家叢林村:征地總面積102.1635畝,征地補償總額299.3494萬元。耕地面積2.259畝,其中(安置補助費3.6596萬元,土地補償費2.4397元,青苗費0.305萬元);林地1.827畝,征地補償費3.4530萬元;農路0.384畝,征地補償費1.0368萬元;坑塘水面91.4175畝,征地補償費271.51萬元;溝渠6.0675畝,征地補償費16.3823萬元;建設用地0.2085畝,征地補償費0.563萬元。
黃州區水稻研究所:征地總面積9.459畝,征地補償總額27.57萬元。其中坑塘水面7.521畝,征地補償費22.3374萬元;溝渠1.938畝,征地補償費5.2326萬元 。
(二)青苗補償費:2.025萬元/公頃。
(三)地上附著物補償:按實補償。
三、被征土地涉及農業人員安置
(一)貨幣安置:征地補償費用撥付到村集體或場部,由村集體或場部發放。
(二)符合條件的納入社會保險安置。
四、被征用土地四至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對本公告內容如有不同意見,請于10日內以村集體或場部為單位以書面形式送達黃岡市國土資源局征地中心。
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的規定,對批準后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爭議的,由市人民政府協調,征地補償、安置爭議不影響征收土地方案的組織實施。
特此公告。
二?一四年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