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從衡水市公安交警支隊獲悉,為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鼓勵黃標車主自主淘汰,衡水市財政、公安、商務、環境保護四部門聯合制定下發了《衡水市淘汰黃標車財政補貼實施辦法》,10033輛個人所有黃標車享受補貼,每車享受財政補貼6000?18000元。
本辦法適用于衡水市范圍內排放水平低于國一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國三排放標準的柴油車。補貼范圍為2013年提前淘汰的,且在本市登記上牌,于規定時間在本市辦理報廢注銷手續的黃標車,應于淘汰的,在本市登記上牌,于規定時間內在本市辦理報廢注銷手續的“黃標車”,且車輛注冊登記所有人為個人的車輛。
《辦法》規定淘汰“黃標車”,按照貨車、客車、轎車、其他四類車型給予財政補貼,其具體標準為:(一)貨車,重型18000元、中型13000元、輕型9000元、微型6000元。(二)客車,大型18000元、中型11000元、小型(不含轎車)7000元、微型(不含轎車)6000元。(三)轎車,1.35升及以上排量10000元、1升(不含)?1.35升(不含)排量8000元、1升及以下排量6000元。(四)其他,牽引車等參照貨車的標準執行。
《辦法》還規定不享受財政補貼的“黃標車”條件為: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黃標車”;應于2013年淘汰的黃標車,即:1998年12月31日前注冊登記的汽油機動車和12月31日前注冊登記的柴油機動車;符合國家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的“黃標車”;因交通事故或自然原因導致直接報廢或滅失的“黃標車”;淘汰時達到強制報廢標準的“黃標車”。
目前,衡水市已經接受黃標車淘汰補助申請,該市環境保護局、公安局、商務局、財政局在回收拆解企業設立聯合辦公窗口,集中辦理財政補貼資金審核發放工作。申請補貼的車輛車主可攜帶有效身份證明、車輛《機動車登記證書》和《機動車行駛證》,將車交到該市有資質的廢舊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辦理報廢回收手續,并攜帶《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第思而學教育網)原件、黃標車照片、《機動車注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車主姓名開戶的銀行賬戶到淘汰“黃標車”補貼聯合服務窗口領取并填寫《衡水市淘汰“黃標車”補貼申請表》,辦理財政補貼資金的審核發放。
淘汰“黃標車”財政補貼政策截至日期為2015年4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