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法冶思維心得體會【一】
中共十八大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這預示著繼法律體系形成之后,將建立起來一個新的體系??“法治體系”。
自1997年的十五大提出要在2015年形成法律體系以來,我黨一直在不斷地推進法律體系的建設,時至今日這一目標已如期實現;此次十八大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意味著中國未來要形成“法治體系”,這是一個歷史性的變化。
“法治體系”是一個很寬泛的概念,應包含多方面內容:排在第一位的是黨的依法執政,然后是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社會共同弘揚精神。“法治體系”的目標是實現國家生活和社會生活的全面法治化。其意義在于充分保障公民權利、提升公共決策績效、建設和諧社會、維持國家長治久安。
中共十八大報告確立科學發展觀為黨的指導思想,這也意味著中國的法治建設的指導思想將從“國本”法律觀回歸“人本”法律觀。這一法律觀將使中國法治在價值理念上發生重大變化。
自十七大以來,我國的法治工作有兩項基本成就:一是法律體系如期形成。中國僅用三十幾年時間就走過了他國三百年走過的道路,改革開放之初“無法可依”的局面已不復存在。二是人權事業全面發展,其成就可與經濟相媲美。
雖然我們取得了很多成績,但是也應當看到目前我們仍存在一些問題,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問題還沒有完全解決。法律的實施特別是法律準確、有效、全面、統一的實施就成為法治建設新的主要矛盾。中國建設法治國家已進入攻堅時期,因此這些都是不容忽視的,也是必須要解決的。而要解決這些問題,就必須要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
法治思維是以合法性為判斷起點而以公平正義為判斷重點的一種邏輯推理方式。其包含四方面內容并要相統一:“合法性思維”,即任何行政措施的采取、任何重大決策的作出都要合乎法律;“程序思維”,要求權力必須在既定程序及法定權限內運行;“權利義務思維”,即以權利義務作為設定人與人關系及人與公共權力關系的準則;“公平正義思維”,即公權力要以追求、維護公平與正義為價值尺度。
十八大報告重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就是要用平等的憲法原則去“反人治”“反特權”“反腐敗”。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是法治社會的基本特征。
十八大報告強調的就是要把領導干部已習慣的行政思維、領導思維、管理思維轉變為法治思維。領導干部要成為學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典范。學會運用法治思維和運用法治方式應成為領導干部“依法執政”和管理社會的基本功。
中共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新要求,其中法治又有新目標:“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全面落實,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斷提高,人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
中國法治建設有三個關鍵問題:一解決黨的依法執政問題,只要黨能夠依法執政,法治國家就有保證;二是建成法治政府的問題,只要能夠依法行政,法治國家就有希望;三是司法公正問題,只有公正司法,人們才會信賴法律。
在推進依法治國的進程中要注意兩個“權威”一是法律的權威,即憲法法律至上;另一個是司法的權威,它是維護法律權威的權威。沒有后一種權威,前一種權威就樹立不起來。司法是法治的“最后一道防波堤”。
十八大報告就此提出:“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堅持和完善司法制度,確保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
深化司法改革的關鍵,應繼續深化司法職權配置,把法治的重心建立在司法之上,黨和國家要逐步習慣通過司法實現長期執政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將憲法賦予的司法機關獨立行使職權的原則落到實處;通過提升司法機關的政治地位和落實其憲法地位來樹立司法權威。
學習法冶思維心得體會【二】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在鄧小平同志建設有的指引下,經過40多年的艱苦努力,取得了舉世矚目的輝煌成就。在我們邁進充滿希望的21世紀最初幾年的關鍵時刻,黨的十五大明確提出實行依法治國,建設這一莊嚴命題,并將其寫入憲法。這不僅是鄧小平同志民主法制思想的深化和發展,也是治國方式的進一步完善,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一、依法治國,是發展,促進社會生產力發展的客觀要求
的主要任務,是發展社會生產力。貧窮與落后絕不是。而要發展社會生產力,使經濟發達,社會進步,國家強盛,就必須改革。即逐步取消行之多年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把與市場經濟結合起來,建設起新的。市場經濟的自主、平等、誠實信用等屬性,必然從客觀上要求法治。市場不是萬能的,也存在消極的一面。要求法律的規范、引導、制約、保障和服務,否則就會成為無政府經濟。所以建立和完善的過程,實質上是經濟法治化的過程。只有有了健全而且有效的實施市場經濟法律,市場經濟才能健康有序地運行,否則,經濟活動中的種種弊端和不良傾向就會滋生蔓延,如投機倒把、假冒偽劣、坑蒙拐騙、欺行霸市,直至權錢交易,腐敗現象猖獗。特別是我國加入WTO后,我國的經濟需要與國際市場接軌,這就要求按國際經貿和民商事領域的通行規則和慣例辦事。而這些慣例和通行規則已成為各成員國制定經濟貿易法律、法規的基礎。因此中國的經濟要融入世界經濟的大潮中,法律還必須符合國際慣例和通行規則。這樣才能平等地參與競爭,不至于在激烈的國際市場競爭中被判罰淘汰出局。
完全可以說,沒有依法治國,沒有的建設,就不可能有給人民帶來共同富裕的的健康發展,就不可能有社會生產力持續、協調、高速的增長。
二、依法治國,是促進民主政治建設,發揚民主的根本保證
是13億中國人民的偉大事業。它和人民當家作主緊密相聯,休戚相關。沒有民主政治,沒有民主,就沒有。民主是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的堅實基礎。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又是民主、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早在80年代初,鄧小平同志就提出,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的改變而改變,不因*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而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從治國方略的高度來講,就是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因此只有如此,人民才能按照法定程序把自己信任的人遴選進國家機關作公仆;才能依照法定程序撤換那些不稱職的公務人員;才能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多黨合作的政治協商制度來參政、議政、管理國家事務、經濟文化事務和社會事務;才能通過法定程序真正保證國家對重大問題的決定符合自己的愿望和根本利益,才能使自己的一切權利和自由得到切實保障,而一旦遭到侵犯,就可以及時獲得法律的有效救助。因此推進民主政治建設,發揚民主,使人民當家作主真正在中國落實,都必須把依法治國,建設作為根本保證。
三、依法治國,是推進精神文明建設,促進社會全面進步的內在需要
建設*的,是一個締造崇高精神文明、推動社會全面進步的偉大事業。不能想象,不是文明的,是野蠻的;不是進步的,是落后的;不是發達的,是衰退的。要想使我們國家精神文明發展,社會能夠全面進步,就需要實行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樹立崇高的道德情操,蕩滌利己主義的濁水;培植遵紀守法的社會環境,消除公共生活中的無序狀態;繁榮催人奮進的文學藝術,掃除精神垃圾;堅持不懈地開展“掃黃打非”,打擊和取締腐朽沒落的吸毒販毒,賣淫嫖娼,拐賣婦女兒童活動,這一切都需要加強法治。
四、依法治國,是國家穩定,長治久安的關鍵所在
國家穩定,長治久安是人民的最高利益。特別是今天,我們國家所面臨的形勢是:在國外,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在20世紀90年代遭受了嚴重的挫折,西方發達國家控制著科學技術的制高點,強權政治和霸權主義仍然猖獗,他們在政治上對我們搞顛覆、滲透,經濟上搞制裁封鎖,意識形態上搞西化、分化;在國內,我們在改革開放中取得了偉大成就,也遇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問題,存在不少不安定因素。因此,社會穩定,政局穩定,國家穩定尤其重要。歷史經驗表明,法令行則國治,法令弛則國亂。保持穩定最根本的最靠得住的是搞法治。因為它最具有穩定性、連續性,不會因*變動而變動,不會因*的注意力變化而變化;它最具有權威性,具有普遍約束力。在改革開放以前,黨和國家的權力過分集中于個人,這就使個人意志很容易左右黨和國家的決策。一旦掌握黨和國家最高權力的個人認識發生錯誤,就很容易演變成最高決策錯誤,整個國家也將走向誤區。那時往往把*說的話當作法,不聽*的話叫違法,*的話改變了,法也跟著改變。文化大革命就是在這種治國方式下發生的社會動亂和民族災難。歷史教訓表明,沒有法治,就難以保障人民的各項權利;沒有法治,就難以保證國家的長治久安,就容易出現社會動亂。所以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是國家穩定,長治久安的關鍵所在。
另外,依法治國,建設,和發揮領導者的個人作用是完全一致的。因為只有好的制度、穩定的、連續的制度,才能使好人,使英明的*發揮他應有的作用。我們當然不能排斥和低估了政治家、軍事家、思想家、社會活動家在治國方面的作用,尤其要看到其中的佼佼者、杰出者所創造的輝煌業績,所帶來的國泰民安、太平盛世。然而我們也不能據此把個人作用神圣化、絕對化、迷信化,夸大拔高到不適當的地步。要知道,在治國方面個人的力量終究是有限的,作用畢竟是短暫的,即使是佼佼者和杰出者也不例外。
更重要的是,我們要看到其中潛伏的問題和危機。人在政興,人去政息則是其一;沒有制約,個人權力膨脹失控,可能導致民族和國家的動蕩和災害是其二。因此一個國家的長治久安和興旺發達,主要應依靠建立一個完善的法律制度,而不是只靠國家*的賢明。另外,依法治國建設和中央適度集中權力也是完全一致的,因為只有把集中到中央的權力和地方應有的權力制度化、法律化了,利用法律本身具有的規范性、權威性和強制性,才能使中央集中的權力很好地得以實現,地方所擁有的權力也能夠很好地發揮。
總之,依法治國,建設,關系到我們國家的前途和命運,影響到我國經濟的發展和振興,涉及到全體人民的切身利益和福祉,因此我們必須把它作為我們國家的根本大計落實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