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十月,中國的依法治國進程迎來重要時刻。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為加快建設進行頂層設計和戰略部署。
依法治國事關黨執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依法治國喚起的制度力量,必將有力提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法治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提供有力保障。
提高執政能力熔鑄法治國家之魂
法治是中國共產黨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全面實施依法治國、大力建設法治中國,是當代中國共產黨人必須擔當的時代使命。
解決中國的問題,關鍵在黨。黨中央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發展制度,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國家治理體系必須現代化——
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常務副校長王利明說:“無論是破解難題、化解矛盾、凝聚共識,還是激發動力、促進和諧、推動發展,只有更加自覺并善于運用法治——這個集中體現現代化治理本質要求的思維和方式,才能在法治軌道上尋求制度化解決之道。”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就是要適應時代變化,既改革不適應實踐發展要求的體制機制、法律法規,又不斷構建新的體制機制、法律法規,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學、更加完善,實現黨、國家、社會各項事務治理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
“國家治理必須通過法制化才能定型精細化,增強執行力和運行力。”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張文顯認為,黨的政策在治國理政的實踐中進一步成熟后,通過立法程序將其上升為法律,用憲法法律加以確認、完善和定型。
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國家治理能力必須提升——
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依法執政關鍵是依憲執政。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黨*民制定憲法和法律,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
“依憲治國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根本保障。”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韓大元說,“要把憲法作為國家治理的基礎與保障,強調法治思維,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強調憲法的教育與普及,形成社會共識與凝聚力;強調憲法確立的司法機關獨立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實現社會正義。”
建設法治政府夯實法治國家之基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要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法治國家是統領,法治政府、法治社會是“兩翼”。
“依法執政是黨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執政的基本方式,依法行政是各級政府的基本準則;法治國家是主體,法治政府是重點。”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袁曙宏指出。
對于法治國家來說,法治政府建設、推進依法行政是中心環節。
當前以轉變政府職能的行政體制改革向縱深推進——簡政放權先行,制度建設跟進。我國將推行“權力清單”制度,“法無授權不可為”;明確 “負面清單”,“法無禁止皆可為”;出臺“責任清單”,“法定職責必須為”。這將進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場的邊界,讓政府當好市場秩序的“裁判員”和改革創新的“守護神”。
“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是對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
為推動已出臺政策措施落實,今年6月國務院在自查和實地督查基礎上創新工作機制,引入第三方評估。全國工商聯和部分研究咨詢機構,圍繞簡政放權、棚戶區改造等部分重點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展開評估,以便與自查和督查情況進行對表分析。
在第一方執行、第二方監督之外,引入客觀中立的第三方評估,如同一面鏡子,幫助政府發現問題、找到差距,推動政策實實在在地得到落實。
創新第三方監督,對政府權力的監督制約,要完善來自人大和司法機關的監督。北京大學教授姜明安指出,法治國家建設的重要內容即在于完善這種外部監督機制,如人大的預決算審查制度、質詢制度和法院的行政訴訟等制度。
加大問責力度,是建設法治政府需要補齊的“短板”。
“領導干部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不強,法律實施激勵機制不健全,對違法行政問責不足是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問題。”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建議,探索建立法治評價體系和考核標準,對違法行政實施嚴厲問責,把“會不會依法辦事、能不能依法辦事”作為考察識別干部的重要依據,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確立明確的法治導向。
實行科學民主決策,是建設法治政府的基礎。
姜明安指出:“當下許多治理失靈,源于權力濫用。一些涉及巨大公共財政資金和廣大公民重要權益的決策往往缺少公開、民主的決策程序。‘拍腦袋決定、拍胸脯保證、拍屁股走人’的決策管理模式,至今仍在一些地方存在。”
“必須從根本上改變這種決策管理模式,重大決策公開透明,盡量讓社會公眾參與,推進國家治理規范化、科學化。”姜明安、馬懷德等專家建議,國家抓緊制定行政程序法和行政決策程序條例,明確要求行政行為、行政決策未經聽證會、論證會、審議會等正當法律程序,不得通過和實施。
“法治政府建設成功與否是衡量法治國家建設成功與否的最重要指標。法治國家建設目標在很大程度上要落實到法治政府建設目標、任務的實現上。”姜明安希望,隨著四中全會的戰略部署,法治政府、法治國家建設能加快推進。
弘揚法治精神扎實法治國家之根
十八屆四中全會無疑將給整個中國社會帶來法治新風,對建設法治國家產生全局性、基礎性、長遠性影響。立法、執法、司法機關和公民共同努力形成全社會遵法、用法的法治風尚值得期盼。
,醉駕被列為犯罪行為,寫入刑法;執法與司法“無縫對接”“環環相扣”,讓醉駕相關人員說情無門;加大執法、處罰和宣傳普法力度……3年來,全國因酒駕、醉駕導致交通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大幅下降。
運用法律手段有效治理酒駕、醉駕,證明陋習可以通過法治有效破解。中國社科院法學所所長李林說,嚴格依法辦事,違法行為就能得到有效遏制。
法令行則國治。“喝酒不開車”成為公眾的普遍行為準則,這是立法、執法、司法機關共同努力將法治觀念深入人心的結果,也是全民普法取得成效的實證。
弘揚法治精神,是建設法治社會、法治國家深刻內涵。隨著法律條文逐漸變為社會行動,對法治的信仰將融入公民的血液中。
信“訪”不信“法”,這是很多涉法涉訴信訪群眾過去對待法律的一個態度。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把涉法涉訴信訪納入法治軌道解決。中央政法機關多措并舉,一年來,涉法涉訴信訪群眾到黨政信訪部門上訪數量明顯減少,政法機關信訪事項受理率、立案率明顯提高,信訪群眾依法按程序反映問題的意識逐步增強。
“總體來看,今天越來越多的人懂得法律是維護自身權利的有力武器,運用法律解決身邊的問題,這本身就是普法效果的具體體現,也是巨大的社會進步。”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湯維建說。
當前我國已進入“六五”普法階段。專家指出,弘揚法治精神,熔鑄法治社會,就必須通過全民普法的深入推進,使公眾逐漸由“知法、用法”向“守法、敬法、護法”轉變,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環境,在整個社會培育法治文化、樹立法治信仰。
人們有理由相信,在十八屆四中全會的強力推動下,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一定會提升到一個新的高度,一定能早日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