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中直接招收士官,是根據總參謀部、教育部、民政部聯合下發的《關于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的通知》精神和重慶市征兵辦公室《關于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中直接招收士官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為做好這項工作,現將招收士官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士官基本知識
士官是指從服現役期滿的義務兵中選取,或者直接從非軍事部門具有專業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并被授予相應軍銜的志愿兵役制士兵。士官分為初級士官(一期士官、二期士官)、中級士官(三期士官、四期士官)、高級士官(五期士官、六期士官)。
根據部隊有關規定,每期士官的服役期限為:第一期、第二期3年,第三期、第四期4年,第五期5年,第六期9年以上。三期以上士官可以作轉業安置。
二、招收的對象和條件
(一)招收的對象
1、普通高等學校(包括普通本科、高職高專、獨立學院)畢業生(以應屆畢業生為主,往屆畢業生常住戶口在重慶市的也可以招收)。 .
2、常住戶口在重慶市的具有高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中等以上職業技術學校畢業生。
(二)招收的條件
1、男性青年,年齡不超過24周歲的。
2、所學專業符合部隊需求(畢業的專業代碼與部隊招收專業代碼相符,至少前四位代碼必須一致)。
3、招收對象應獲得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已開展職業技能鑒定的專業還應獲得國家頒發的職業資格證書。
4、身體條件按國防部頒發的《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體檢合格,基本標準:身高162?M以上,體重不超過標準體重的20??,不低于標準體重15??(標準體重為[身高(厘米)-110]?K),視力右眼不低于4.6、左眼不低于4.5(含經準分子激光手術后半年以上無并發癥,視力達到標準的),無慢性病、傳染病、遺傳性疾病,身體健康。
5、政治條件按公安部、總參、總政有關規定審查合格。
(三)招收專業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