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長提出這些疑問。對于轉專業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為兩類:一是進入大學后,發現所學專業不適合自己,難以學下去,需要轉專業:二是在志愿填報階段,通過選擇一些高校的冷門專業,低分先進名校,再考慮轉專業。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重慶第二師范學院轉專業的一些政策規定,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僅供參考!
一、重慶第二師范學院轉專業要求和條件政策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落實學校“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構建以學生學習為中心的教育教學管理體系,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令)《重慶第二師范學院章程》《重慶第二師范學院學生管理規定》《重慶第二師范學院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等文件,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在規定學習年限內,修讀主修專業、輔修專業和轉專業等相關學業管理。
這里所述及的專業,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并授權學校開辦的專業。其中,主修專業是指學生主要修讀的專業,可以是招生錄取時的專業,也可以是大類招生培養情況下二次分流選擇的主要修讀專業;輔修專業是指學有余力的學生,在正常修讀主修專業過程中,同時修讀的其他專業;轉專業是指學生根據個人職業規劃及興趣特長,按照規定程序調整主修專業并進行學籍記錄變更的情況。
第三條 學校主、輔修和轉專業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規范學籍管理過程、優化教學資源配置、激發學生學習動力、成就學生發展愿景。
第二章 主、輔修專業管理
第四條 各教學學院應按照學校關于制訂人才培養方案的具體要求和指定程序,制訂和實施所承辦專業的教學計劃(含課程教學和實踐性環節)。有條件作為輔修專業開出的相關專業,應當制訂和實施輔修專業教學計劃,提供學生輔修該專業的學業背景、學習能力、修讀方式等方面要求或建議。
第五條 輔修專業教學計劃一般由該專業教學計劃中的主要專業基礎課程和核心專業課程組成,一般開設10-20門,總學分不低于40學分。根據該專業及相應課程特點,可以對選擇輔修該專業的學生提出學業背景、學習能力及修讀方式的具體要求。根據教學資源配置和主修學生數量,設置可接受輔修學生數量限制及接受申請(選拔)規則。
第六條 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學生,能正常修讀主修專業并學有余力者,可對照各輔修專業開出情況及自身愿景,于每學期第16周以前提出輔修專業申請。在得到輔修專業開出學院審核通過和學校教務處備案后,按輔修專業教學計劃進行輔修專業學習。每位學生一般只能申請修讀一個輔修專業。輔修專業教學計劃中應排除與主修專業教學計劃中課程內容相近或相同的課程。
第七條 各輔修專業開出學院,應根據教學資源配置和修讀學生情況,組織實施輔修專業的教學活動。課程學習可采取跟班修讀、個性化學習及單獨組班等方式,實踐性環節可以考慮標準化、個性化和定制化等方式,學習時間安排可以考慮周末或假期。輔修專業教學活動的過程質量監控,可以參照主修專業同等要求另行制定。
第八條 輔修專業課程和主修專業課程采取相同的教學標準和課程成績管理方式。為保證教學質量,學生每學期修讀輔修課程一般不超過10學分,與主修課程合計一般不超過30學分。以主修或輔修方式修讀同一課程的學生,應參加相同標準的考試并取得課程成績。因為考試時間沖突而不能正常參加考試者,可參照課程考試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在規定修業年限完成主修專業學習要求的學生,成績合格并達到畢業標準的,可以獲得主修專業的畢業證書;同時輔修其他專業者,可以獲得輔修專業已修讀課程成績證明,達到輔修專業學分要求且成績合格者,可以獲得輔修專業畢業證書。主修專業達到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其輔修專業達到授予學位條件,可以獲得相應學位或學力證明文件。
第十條 在規定修業年限內不能達到主修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依據其已經完成的課程學習和實踐環節成績,可以獲得相應課程成績證明;同時修讀的輔修專業課程和實踐環節成績,可以獲得輔修的相應課程成績證明。主修專業不能達到畢業要求的,其輔修專業不單獨授予畢業證書或其他學力證明文件。
第十一條 主修專業在四年標準修業年限內達到畢業要求,未完成輔修專業課程學習但已獲得培養方案中90%(含)以上學分,學生可申請在畢業離校后一年內續修所缺課程,成績合格,學校補發輔修專業畢業證書。在主修專業學習達到最長修讀年限且達到畢業要求,輔修專業規定的課程仍未修完,學校不再給予學生輔修專業繼續修讀機會,已修課程成績合格者學校發給課程成績證明。
第十二條 修讀輔修專業的學生,應按重慶市物價局核準的學費標準(按學分計劃)一次性繳納全部課程費用。學生中途因故終止輔修專業學習,未修學分學費予以退還,已修學分學費不予退還。
第三章 轉專業管理
第十三條 本辦法述及的轉專業,包含兩種情形:一是主、輔互換,即修讀輔修專業的學生申請將輔修專業轉換為主修專業,實現主輔修專業互換;二是通過正常的轉專業途徑申請調整主修專業。
第十四條 轉專業工作由學校教務處組織、教學學院具體實施。各教學學院應根據自身資源配置情況,以“最大化發揮教學資源效能、助推有能力學生實現愿景”為原則,科學設置轉入學生容量和接收申請(選拔)條件,公開、公平、公正選拔轉專業學生。
第十五條 學生申請主輔修專業互換,應達到輔修專業開出學院輔修轉主修相應選拔要求并滿足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對轉專業事項的工作要求,經教務處審核備案后實施新的主輔修學籍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主輔修專業互換:
1.學生受到開除學籍處分;
2.修讀輔修專業未滿一年(或者修讀學分未達15分及以上);
3.輔修專業有3門及以上課程重修(補考)不及格。
第十六條 學生在學習期間可以申請調整主修專業(轉專業),應滿足的基本條件是:
1.一年級和二年級在籍學生,已修通識必修課平均學分績點≥2.5;
2.注冊手續齊備,已完清轉出專業學費及其它相關費用;
3.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4.達到轉入專業相關選拔要求;
5.其他經規定程序批準的特別申請者。
第十七條 因下列特殊情形,原專業無法滿足或不再適合該生繼續學習,學生應當通過轉專業申請調整主修專業:
1.學生入學后因患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隱瞞既往病史入學者),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醫院診斷證明,校醫院核準,確屬不宜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其他專業學習者;
2.學生確有某種特殊困難或非本人原因,無法在本專業繼續學習者;
3.因休學、創業或入伍退役后復學的學生,復學年級已無學生原所學專業者;
4.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進行專業調整。
第十八條 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受理學生轉專業申請:
1.不同招生批次、招生類別和入學途徑之間轉專業申請中,低招生批次學生轉入高招生批次考生的專業、文科類錄取學生轉入只招收理科類考生的專業、特殊錄取類別學生(保送生、定向生、委培生、藝體類、免費師范生、中外合作辦學、校企合作辦學、專升本、“3+2”、“3+4”等)轉入招收普通錄取類別學生的專業等違背高考招生錄取原則者;
2.未參加統一高考的單獨招收學生的轉專業申請;
3.申請保留入學資格、正在休學或保留學籍者的轉專業申請;
4.非師范類專業轉入師范類專業,未達到師范類專業的基本條件和錄取要求的轉專業申請;
5.已經獲批轉過一次專業者的轉專業申請;
6.上級文件規定不能轉專業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 轉專業工作流程是:
1.提出申請:學生于秋季學期第16周,經家長(監護人)同意后,向主修專業所在學院提出轉專業申請,填寫《重慶第二師范學院轉專業申請表》。
2.資格審查:各學院受理審查本院學生轉專業申請,按同一專業年級的申請者平均學分績點由高到低排序確定轉出的學生名單匯總數據,并將相關材料報送教務處。教務處公布各專業的考核時間、地點、考核方式和通過轉專業資格審查的學生信息。
3.選拔考核:各接收學院按照輔修轉主修和正常申請轉專業兩種類別分別制定考核方案,對擬轉入學生進行嚴格考核。考核完成后,確定同意轉入名單,將考核成績按高低進行排序以及申請表等相關材料報送教務處。學校相關部門聯合審議轉專業學生名單,報請分管校領導批準。
4.結果公示:對審批通過者,由教務處在校園網上公示3日,公示無異議后,轉專業申請的批準方能生效。各申請學生及所在學院應當按照教務處通知,及時辦理學籍變更手續。
第二十條 轉專業學生轉入新的主修專業后,按照該專業要求及學生自身情況,安排相應的年級進行新主修專業的修讀;原專業已修讀課程可以根據學生申請及輔修專業的規定,作為輔修課程進行記錄。通過主輔修專業互換調整主修專業學生,需要補修新主修專業已經開設的所有課程,一般應轉入新主修專業的下一年級就讀。
第二十一條 獲準轉專業的學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轉入專業的有關要求及時辦理手續、繳納學費和報到注冊,否則作自動放棄處理。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主、輔修專業的畢業申報和資格審查工作同時進行,由學生主修專業所在學院負責、輔修專業開出學院配合實施:其中輔修專業開出學院負責輔修專業畢業資格審查,主修專業開出學院負責主修專業畢業資格審查和學生畢業申報工作。
第二十三條 學生修讀輔修專業不具有獨立學籍,學生學籍按主修專業進行學籍管理。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二、重慶第二師范學院有哪些專業
生物與化學工程學院 | 食品質量與安全 食品質量與安全(中西聯合辦學項目) 食品科學與工程應用化學(制藥技術方向) 藥物分析 |
中興通訊信息學院 | 物聯網工程(移動互聯)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云計算) |
國際學院 | 旅游管理類(中外合作辦學) 學前教育(中外合作辦學) 物流管理(中外合作辦學) 食品質量與安全(中外合作辦學) 商務經濟學(中外合作辦學) |
美術學院 | 美術學 公共藝術 服裝與服飾設計 視覺傳達設計 |
旅游與服務管理學院 | 旅游管理 旅游管理(航空班) 房地產開發與管理 會展經濟與管理 酒店管理 |
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 | 供應鏈管理 稅收學 商務經濟學 經濟與金融 電子商務 物流管理 |
數學與信息工程學院 | 數學與應用數學 信息與計算科學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物聯網工程 |
外國語言文學學院 | 翻譯 英語(師范) 商務英語 小學教育(全科教師英文專長) |
文學與傳媒學院 | 網絡與新媒體 廣告學 漢語言文學 |
學前教育學院 | 藝術教育 學前教育 |
教師教育學院 | 藝術教育 小學教育 體育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