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條獎、貸、助學措施:
1.學校設置了多項獎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新生獎學金、優秀學生綜合獎學金、創新獎學金、青年英才獎學金、中國石油獎學金、寶鋼獎學金、八一鋼鐵獎學金、金廣獎學金、康必達獎學金、安科院獎助學金等10余項;
2.學校建立了比較完善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生源地貸款、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國家助學金等措施完成學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可獲得學校困難補助。
第十二條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頒發國家承認、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重慶科技學院普通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頒發重慶科技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十三條新生報到后,學校將對新生進行復查。對于在高考報名、考試、體檢等環節中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錄取資格的新生,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對冒名頂替入學者,學校取消其入學資格后移交公安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