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普通高校招生加降分錄取政策,與前一年變化不大,其中,七類考生可加10分錄取,部分考生可降分錄取,還有四類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如按照教育部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政策的新精神,我市也將在此基礎上做一些“減法”。
加分政策
,我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錄取時文化成績加10分(報考藝術、體育類考生加5分)投檔。另外,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錄取時則可加5分投檔。
1.應屆高中畢業考生在按萬分之一比例評選,受重慶市教委表彰的市級優秀學生;
2.應屆高中畢業考生在高中階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者(獲國家級、省(市)級表彰,經市教委認定);
3.應屆高中畢業考生在高中階段參加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并獲獎者;
4.應屆高中畢業考生在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
5.應屆高中畢業考生在高中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獲得一、二等獎者;
6.應屆高中畢業考生高中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全國運動會、全國城市運動會以及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舉辦的全國中學生運動會(參加片區、單項邀請賽等除外)在田徑、游泳等9個項目獲集體、單項前六名或參加以上比賽及項目中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并經市教委統一組織測試合格者;
7.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按照教育部新政策的規定,前6項均在取消之列。
降分錄取政策
在降分政策方面,,我市有2類考生錄取時降低10分(報考藝術、體育類降低5分)投檔,分別是:
少數民族聚居地(自治縣、民族鄉,下同)的少數民族考生;
烈士子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4類考生降5分投檔:
報考市屬院校的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子女;
報考市屬院校的獲得個人二等功(含)以上表彰的人民警察及子女;
報考市屬院校的三峽庫區搬遷移民考生;
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
另外,報考市屬院校的重慶籍農村獨生女,其文化成績在各批次控制分數線下5分內視為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這部分在新政策中大部分屬于保留加分項目。
優先錄取政策
,我市有4類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取,分別是:
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
榮立二等功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