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
為有效落實學校安全主體責任,強化安全法制意識,牢固樹立“安全壓倒一切,責任重于泰山”的理念,切實負起自己在學校安全監管工作中應負的責任,保證教育教學工作安全平穩運行,為全校師生創設一個平安和諧的工作學習環境,本人鄭重承諾如下:
1、嚴格執行學校有關安全工作制度,認真履行自己的安全監管職責。
2、守責守崗,不遲到崗、不早退崗,工作時間內不擅自離崗、缺崗。
3、經常對自己所監管范圍內的設施設備進行檢查,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對自身無力排除的重大安全隱患要立即上報學校領導。
4、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類安全教育培訓及安全教育大會,認真學習領會,嚴格遵照落實。
5、認真履行值班職責,不脫崗離崗。
6、保證自己安全監管區域范圍內,監管時段內學生不發生一起安全事故,一旦發生,本人自愿承擔一切責任后果。
7、積極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做到時時講安全,處處講安全,事事講安全。
8、本人保證做到安全用電,按章操作,不使用大功率電器,避免發生火災事故。
9、嚴格執行上級有關規定,時時處處提高警惕,確保“校園內杜絕發生死亡事故”,“校園內杜絕發生食物中毒、火災、危房倒塌等所致的傷害事故”這兩個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的實現。
以上承諾,請予以監督,如有違反,我本人自愿接受學校和上級處分,并承擔一切安全賠償及法律責任。
承諾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