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由于 原因,自愿申請于 假期間 年 月 日至 月 日留校住宿,留校住宿期間做到以下幾點:
一、將假期留校住宿的事實告知家長。(家長姓名: ,家庭住址: ,家長聯系電話: 、 ,學生本人電話: )
二、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服從學校管理,服從學校假期住宿調整安排。不從事任何違法、違紀活動,維護校園的安全穩定。
三、嚴格遵守《衡水學院學生宿舍行為規范》和《衡水學院學生公寓管理規定》的要求,服從學生公寓管理中心管理,按照公寓中心安排調整宿舍。
遵守學生公寓作息制度,晚間按規定時間(女生21:00,男生21:30)返回宿舍;不帶校外人員進入公寓,不留宿他人;不儲存或使用易燃、易爆、強腐蝕性物品;不使用明火、違章電器(大功率電器);不烹煮食物;不私拉亂接電源線;不在宿舍內存放和使用大功率電器。
四、留宿期間,妥善保管自己的貴重物品,遵守交通安全,注意人身安全。
五、離開學校,主動向本系管理老師說明情況并登記好離校時間。
六、不參與傳銷等非法組織,不參加未經批準的各類集會、游行。外出求職自行注意防止上當受騙。
七、合理安排學習、休息、娛樂時間,不以假期留校學習等名義進行談戀愛 、玩游戲等無意義的活動。
八、留校期間,校外安全責任由本人承擔。
九、若本人違反相關條款,由此引發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承諾人簽名: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三份,學生公寓中心一份,學生所在二級學院或組織活動的部門一份,學生本人一份)
學生假期留校注意事項
一、外出注意人身、財物、交通安全,防傳銷、求職騙局。
二、在校學習,合理安排時間,按時作息,不以在校學習、打工等名義,進行談戀愛、玩游戲等無意義的活動。
三、學校組織活動結束后,應及時回家。當宿舍其他同學離校,宿舍只有一名同學(特別是女生)時,應告知宿舍管理人員,及時調整宿舍,避免一人住宿出現安全隱患。
四、不允許冒名頂替私自留宿學校,一經發現,取消留校資格。
五、不允許在教室內使用大功率電器,以免引發安全問題。晚上按時回宿舍休息,不要單獨滯留教室(特別是女同學)。
六、外出盡量避免單獨行動;夜間在校學習、生活期間,不要單獨行動。
七、學校安排在南院小餐廳一樓,供應開水。
八、學校安排開放一個教室作為學生學習自習室,
具體地點和開放時段另行通知。
九、學生有事及時與輔導員或本二級學院值班老師聯系(請各二級學院告知學生值班老師電話)。
學生緊急報警電話:安全處: 6016067。
公安報警電話:110。
消防報警電話:119
學生處
安全處
2015.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