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時代廣場《業戶守則》、《安全消防法規》以及《物業管理條例》等規定,為使所有業主和顧客享有一個舒適、安寧、整潔、衛生的經營環境,保障廣場的安全及公共衛生,維護全體業戶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安全規定,所有廣場活動承辦單位、組織單位、承辦商戶或施工人員在活動過程中必須遵守。
一、 為了加強對現場施工的管理,保障業戶的自身利益,所有營業單位、商戶必須持證上崗,并簽訂相應的公共區域經營管理規定。
二、 布展現場物業管理規定如下:
1、 禁止動用明火或使用燃氣等易燃易爆物品,生活區及展區配備滅火器;
2、 各營業單位、商戶除1名看護人員(辦理好暫住證)外,其他人員一律不可在布展區留宿;
3、 各營業單位、商戶布展展棚的區域劃分及位置由運營公司統一規定,并嚴格按照規定要求布展,柜臺及帳篷包裝統一展銷噴繪;
4、 非營業時間(晚上21:30-次日8:30)所有人員不可以進入廣場及各樓道內,以維護廣場的正常管理秩序
5、 禁止在現場出現做飯、洗曬物品、隨地潑水、赤裸上身等有損廣場形象的行為;
6、 現場任何人員禁止隨地方便,營業單位、商戶不可攜帶孩童從事營業活動;
7、 各營業單位、商戶需保護廣場的公共設施設備,不得隨意破壞或改變其使用用途;
8、 各營業單位、商戶需鋪設統一樣式的地毯以美化環境及保護現場地面,所有廢棄物投放至配備的垃圾桶中。
如違反以上規定,每發現1次扣罰100元,超過三次將示為自動放棄本次展銷會參展資格。
三、 為了保證安全,各營業單位、商戶的電力負荷不得超過物業公司指定的電量及供應容量,現場做好接地處理,不得私拉亂接,用電裝有計量表,并在物業指定位置接電。
四、 活動期間需注意防盜防竊,現場物品自行看護到位,提高自身的警惕性。
五、 物業公司及時代廣場其他相關部門不對任何在廣場設置攤位的營業單位、商戶或其他有關人員在活動、展覽期間內所造成的任何損失或傷害承擔責任。
本人完全同意以上內容,并承諾監督所有人員嚴格遵守該《安全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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