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和“一崗雙責”制,帶頭遵守和執行廉潔自律的有關規定,根據縣委、縣政府的有關規定,教育局黨員干部鄭重承諾:
一、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堅持“抓安全,保穩定,促質量,謀發展”的基本工作方針,強化監督制約機制,嚴查教育系統違規違法案件,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不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主管范圍內的下屬單位和個人、外商和私營企業主以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贈送的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父母、配偶、子女不接受與自己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贈送的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
三、嚴格廉潔從政,不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物饋贈和宴請,不利用公款請客送禮或相互請吃,杜絕大吃大喝、鋪張浪費行為,不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員生日、婚喪嫁娶及喬遷等事宜大操大辦、收錢斂財。
四、不私自從事營利活動,不以個人或借他人名義經商、辦企業。
五、堅持教育內部審計制度,從根本上健全預防腐敗工作體系,有效加強對教育系統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與監督。
六、不用公款報銷或支付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七、不以任何理由擅自駕駛公車,不利用職權向企業、下屬單位借用車輛并擅自駕駛。不私用公車用于婚喪嫁娶、旅游休閑、接送家屬子女上下班或者學習等。
八、不違反規定決策,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
九、認真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顧全大局、團結協作,依法行使權利,不濫用職權、不以權壓人、不越權辦事、不玩忽職守,自覺接受監督。嚴格執行教育法規,遵循教育規律,切實減輕學生負擔,堅決制止和查處教育亂收費行為。
十、不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友及身邊工作人員謀取利益,不為配偶、子女及其他親友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和優惠條件。
十一、堅持依法行政及黨務政務公開制度。在項目工程招標、大宗物品購置、社會辦學審批和人事任免、職稱評審、評模表先、教師資格認定等方面堅持公開、公平、公正,不枉法不徇私情。
十二、推進高中招考試招生陽光工程建設。做到考試公平公正,招生實行政策、計劃、條件、錄取分數與結果、問題處理“六公開”。
十三、不參與賭博活動。
十四、如實報告個人婚姻變化及配偶和子女移居國(境)外、從業等事項,本人有關收入事項,本人及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房產、投資等事項。
十五、不違反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其他規定。
承諾人:
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