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安全誠信承諾書
為了生命健康,為了美好明天,為了家庭幸福,為了萬家團圓,我向班組鄭重承諾:
1、提高思想認識,做到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會安全、我能安全,用良心做工作、保安全。
2、積極參加安全活動,學習安全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技能和自身素質。
3、主動抓好崗位隱患防控和危險源辨識,消除現場隱患。
4、嚴守“三大規程”,自覺遵章作業,杜絕“三違”現象。
5、搞好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杜絕人身事故,做到“四不傷害”。
6、倡樹文明行為,嚴格執行準軍事化。
7、嚴格執行“手指口述”與“崗位標準流程操作法”。
8、加強個人自律,做到安全誠實守信,不斷提升文明素養。
見證人:
承諾人:
工區
xx月xx日
考試誠信承諾書
為了維護國家教育考試的公平、公正,狠剎違紀舞弊歪風,營造誠實守信的考試環境,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本人在參加_________考試時,愿作如下承諾。
一、報考時,本人所提供的個人信息是真實、準確的。考前本人將積極備考,認真閱讀《學生考試紀律》、《考場規則》并自覺遵守。考試時保證不請他人代考。
二、進入考場時,保證不攜帶任何書刊、報紙和通訊工具(如手機、尋呼機等),或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只攜帶必需的文具,如鋼筆、圓珠筆、鉛筆、橡皮等。
三、考試當日,本人將持準考證、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提前進入考場,并對號入座。入座后自覺將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監考人員核查。
四、考試時除在試卷上填寫(涂)規定的項目外,不在試卷上做其他任何標記。五、考試過程中,不交頭接耳,不偷看他人試卷、夾帶、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答題內容,不接、傳答案或者與他人交換答卷。
六、在考場內保持安靜,交卷后,不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七、考試結束時,監考人員收齊全部答題卡、答題紙、試卷和準考證,清點無誤,宣布考試結束后,本人按序退出考場。
八、如有違反《考試規則》等行為,本人將接受有關考試違紀處罰規定的處理。
考生簽名:
日期:
投標誠信承諾書
致招標人:XXXXXXXX
我單位在參加組織的XXXXXXXXXX工程項目的招投標活動中,鄭重承諾如下:
1、我方申報的所有資料都是真實、準確、完整的;
2、我方無資質掛靠或參與串標、圍標、及抬標情形,項目經理或建造師,無其他中標(尚未開工)或在建工程;
3、我方沒有被各級行政主管部門做出停止市場行為的處罰;
4、若我方中標,將嚴格按照規定及時與建設單位簽訂合同;
5、若我方中標,將嚴格按照招標文件所承諾的報價、質量、工期、投標方案、建造師等內容組織實施;
若我方違反上述承諾,隱瞞、提供虛假資料或不按招標文件要求組織實施,被貴方發現或被他人舉報查實,無條件接受蕭山區招投標管理辦公室作出的取消投標資格、中標資格、不良行為記錄的處罰。對造成的損失,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完全由我方負責。
投標人(公章):
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印章):
XXXX年XX月XX日
誠信經營承諾書
為全面加強商品質量管理,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的消費安全,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產品質量法》的要求,現向社會公承諾如下:
1、自覺履行商品經營者的義務,保證所經銷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保證所經銷的商品應當具有的質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并自覺承擔“三包”責任。
2、不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
3、不壟斷貨源、哄抬物價、強買強賣、欺行霸市、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條件。
4、不摻雜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斤少兩,不銷售假冒偽劣產品。
5、不銷售有毒有害、失效、腐爛變質的商品和不合格的商品。
6、不使用不規范、不合格的計量器具銷售商品。
7、不銷售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的商品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商品。
8、不銷售走私和國家明令禁止上市或淘汰的商品。
9、不銷售危害消費者身心健康商品,不對商品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10、本單位(個人)若違背以上承諾,除接受相關執法部門處罰外,還要依法承擔對消費者所造成的損失。
11、自覺接受工商行政guǎn lǐ機關和相關部門的監督。
12、自覺接受廣大消費者的監督。
承諾人:
日期:X年X月X日
學術誠信承諾書
為促進優良校風、學風建設,規范學術行為,維護學術誠信,在XX大學XXXXX學院學習期間,本人向學校學院鄭重承諾:
一、樹立誠信品質,遵循學術道德,保護知識產權,努力培養自己求真務實、勇于創新、堅韌不拔、嚴于律己的治學態度和學術精神,成為良好學術風氣的維護者、嚴謹治學的力行者、優良學術道德的傳承者。
二、自覺學習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相關guǎn lǐ規定,若有違背學術誠信行為,自愿接受學校有關紀律處分:
(一)在課程學習和實踐環節,若有學業造假等行為,同意按《XX大學學術道德規范》、《XX大學關于學位(畢業)論文抄襲、剽竊等學術不端行為的處理辦法(試行)》處理。
(二)在各類考試、考核中,若有違紀、舞弊等行為,同意按《XX大學研究生考試違紀作弊處分細則》處理。
(三)在科研和學位論文工作中,若有抄襲、剽竊他人學術成果,捏造、篡改研究成果等科研不端行為和學術失范行為,同意按《XX大學學術道德規范》、《XX大學關于學位(畢業)論文抄襲、剽竊等學術不端行為的處理辦法(試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