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新形勢下市級領導班子作風建設,以市級黨員領導干部的表率作用,推動全市黨風廉政建設的深入開展,經市委常委會討論通過,現就市級黨員領導干部的作風建設,向全社會做出六項承諾,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一、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反對自由主義。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堅決執行省委、市委決定,自覺維護領導班子團結。
二、堅決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特別是在組織人事問題上,嚴格按照有關制度和程序辦事,任人唯賢,堅決跑官要官行為。
三、堅決拒受任何金錢、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對送錢送禮者,予以嚴肅批評和教育。
四、絕不干預和插手工作職責范圍外的市場經濟活動,不干預司法機關公正執法。特別是在建設工程招投標、經營性土地出讓、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產權交易等市場經濟活動中,不暗示,不授意,不打招呼,不批條子,嚴格依法依規辦理。
五、絕不為親友和身邊工作人員謀取不正當利益。凡以市級黨員領導干部或市級黨員領導干部親屬、身邊工作人員、同學及朋友等名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任何單位和個人應予拒絕。
六、堅決不健康的生活方式。身體力行道德準則,模范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自覺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不參與不健康的娛樂活動和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活動。
各區黨政領導班子可以參照以上各條,在本地區范圍內做出相應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