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在這里,我鄭重地向市人大常委會承諾如下:
一、樹立學習意識,提高綜合素質。認真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和黨的十七大、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以及黨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社科知識,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在實踐中學習,在學習中工作,以期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
二、樹立勤政意識,增強工作能力。一是加強調研,當好參謀;二是抓基礎,重發展,著力加強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文化社會發展;三是抓項目,興產業,對接中央少數民族發展項目資金,發展少數民族文化產業;四是抓“學會”,促旅游,依靠各民族學會的力量,發掘少數民族傳統文化資源,推動民族風情生態旅游;五是抓“協會”,強管理,建立健全各宗教團體組織,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六是抓執法,保穩定,制止非法宗教活動,破除迷信,弘揚科學,維護政治穩定;七是忠誠黨的事業,努力營造一個團結、協作、積極向上、廉潔高效的團隊,開拓創新,愛崗敬業,竭誠為少數民族群眾和信教群眾服務,為促進民族和睦、宗教和順、社會和諧而努力。
三、樹立自律意識,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從思想上筑牢防線,從制度上強化管理,從作風上規范行為,從效能上加強建設,廉潔從政、率先垂范,樹立良好的民宗干部形象。
四、樹立人大意識,自覺接受監督。一是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人大常委會匯報工作情況;二是懇請人大代表和領導參與、指導、支持民宗工作的整個過程;三是及時辦理、按時回復人大代表對民族宗教事務提出的各種建議和意見,直至滿意為準;四是將自己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置身于人大的監督之中,隨時接受人民的檢驗。
我一定會在這個崗位上,以求真的精神、負責的態度和務實的作風,倍加努力工作,以滿意的答卷來回報組織和人大對我的厚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