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承諾書
根據(jù)黨委、政府下發(fā)的《關于加強機關效能建設暫行規(guī)定》和《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保持廉潔從政。嚴禁吃、拿、卡、要、報和以權謀私、索賄受賄行為。
二、改善服務態(tài)度。認真做到著裝整齊、舉止端莊、熱情周到、文明禮貌的掛牌服務。
三、各機關承諾的內(nèi)容,應采取印發(fā)辦事指南、服務手冊或設置告示欄、觸摸屏、顯示屏、網(wǎng)上發(fā)布等方式,向社會予以公開。
四、提高辦事效率。對辦理的事項要設定辦理時限,單位及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辦理時限,對申請人手續(xù)不全的要做一次講明、兩次辦完,杜絕三次。
五、實行辦事公開制度。窗口單位一律做到本機關職責范圍內(nèi)各管理服務事項的法律依據(jù)、辦事條件、辦理程序、收費標準、辦理時限、承辦部門、承辦人員、違諾責任、監(jiān)督方式、投訴電話十公開。
六、違反承諾處理辦法:
(一)辦理手續(xù)齊全、符合條件的各種證照,超過承諾時限的,根據(jù)《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屬單位領導造成的,該單位黨政主要領導,一次給予誡勉教育,兩次給予效能告誡,累計兩次被效能告誡,當年考核定為不稱職。屬處(室)領導造成的,該處(室)主要領導,一次給予誡勉教育,兩次給予效能告誡,累計兩次被效能告誡,當年考核定為不稱職。屬工作人員造成的,該工作人員,一次給予誡勉教育,兩次給予效能告誡,累計兩次被效能告誡,當年考核定為不稱職。
(二)未按《關于加強機關效能建設暫行規(guī)定》要求,實行服務承諾制的單位,根據(jù)《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給予該單位黨政主要領導誡勉教育一次,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給予該單位黨政主要領導效能告誡一次;累計兩次被效能告誡,當年考核定為不稱職。
(三)服務時不按規(guī)定著裝、掛牌、語言不文明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或被投訴,根據(jù)《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該當事人,一次給予誡勉教育,二次給予效能告誡,累計兩次被效能告誡,當年考核定為不稱職;服務態(tài)度蠻橫、語言粗俗,甚至發(fā)生爭吵,造成不良影響的,一次給予效能告誡,累計兩次被效能告誡,當年考核定為不稱職。
(四)辦事程序、收費標準等十項內(nèi)容未對外公開的根據(jù)《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的要求,給予該單位黨政主要領導誡勉教育一次,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給予該單位黨政主要領導效能告誡一次;累計兩次被效能告誡,當年考核定為不稱職。
亂收費的,給予該單位黨政主要領導及有關處(室)領導效能告誡一次,累計兩次被效能告誡,當年考核定為不稱職;經(jīng)查確屬工作人員個人行為,給予該工作人員效能告誡一次,累計兩次被效能告誡,當年考核定為不稱職。
(五)工作人員有吃、拿、卡、要、報、以權謀私行為的,經(jīng)查實,情節(jié)輕微的給該工作人員效能告誡一次,該工作人員所在處(室)領導誡勉教育一次,累計兩次被效能告誡,當年考核定為不稱職。情節(jié)嚴重或者屢教不改的,移交有關部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