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6月13日為我國第11個文化遺產日。現就文化遺產日活動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關于文化遺產保護重要論述精神,圍繞“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宣傳文化遺產保護的成就,宣傳文化遺產保護成果惠及民生的實踐,提高全民文化遺產保護意識,動員全社會積極參與文化遺產保護。
二、活動主題及宣傳口號
(一)活動主題
保護成果全民共享
(二)宣傳口號
1.像愛惜自己生命一樣保護文化遺產
2.為文化遺產點贊為美麗中國添彩
3.文化遺產千秋傳承保護弘揚萬代受益
4.珍惜定格的歷史愛護不朽的文明
5.心與夢的石刻你和我的大足
三、時間安排
4月下旬到6月下旬。
四、活動安排
(一)文化部將在河南省召開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座談會,開展書香中國?─文房四寶制作技藝展、傳統戲劇展演月、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講座月、非物質文化遺產攝影作品展、啟動“中國非物質遺產傳承人群研修、培訓計劃”試點等活動(具體活動安排見附件)。
(二)國家文物局將組織開展重慶市大足區文化遺產日主場城市活動、全國文物保護工程成果展、中國傳統村落攝影展、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先進典型事例推介等活動(具體活動安排見附件)。
請各地圍繞上述活動主題和宣傳口號,結合當地實際,參照文化部、國家文物局的相關活動安排,加強策劃組織,豐富文化遺產日活動的內容與形式。
五、有關要求
(一)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各地文化文物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文化遺產日宣傳工作,及早制定本地區、本部門的文化遺產日活動方案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方案。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要求,突出主題、講實際、重實效。文化文物系統的領導干部要面向基層、深入一線,加強指導、統籌謀劃,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文化遺產日活動安全順利開展。
(二)傳播理念,積極引導。各地要充分利用文化遺產宣傳平臺,借助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廣泛征集宣傳口號,設置宣傳專欄專刊,張貼宣傳海報,印發宣傳材料,傳播文化遺產保護理念,弘揚優秀傳統文化。要將文化遺產日活動與群眾生產生活相結合,努力使文化遺產日主題和文化遺產保護理念深入人心,激勵公眾自覺參與文化遺產保護實踐。
(三)貼近實際,講求效果。各地要注重結合當地實際,充分展示地方政府文化遺產保護的積極行動和工作成果,大力宣傳文化遺產保護服務社會、推動發展、惠及民生所采取的舉措和取得的成效,大力宣傳文化遺產保護志愿者的先進事跡,強化價值導向,注重宣傳效果。要善于借助各種媒體的力量,提高正面引導能力,切實增強宣傳活動的輻射效應。
(四)多方合作,協調聯動。各地要增強工作的主動性,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的支持,主動加強與宣傳、教育、出版、廣電、共青團、婦聯等部門的聯系,聯合開展宣傳活動。要充分發揮文化遺產保護社會組織和志愿者的作用,積極參與相關宣傳活動。
請各地文化文物行政部門于5月25日前報送“文化遺產日”活動安排,并于6月22日前報送本地區“文化遺產日”活動總結。
附:中國“文化遺產日”的由來
2008年6^14日,中國將迎來第三個“文化遺產日”,今年的文化遺產日主題是“文化遺產人人保護,保護成果人人共享”。
“文化遺產日”是根據2005年12月國務院下發的《關于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確定的,這對于提高人民群眾對文化遺產保護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全社會的文化遺產保護意識起到了強有力的促進作用,標志著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的大規模文化遺產保護工程開始啟動。
我日政府歷來十分重視文化遺產的保護,大力弘揚優秀的傳統文化,并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初步建立了以《文物保護法》的文化遺產保護法規體系,確立了“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化遺產保護方針,中國的文化遺產保護事業取得了前所未有的進展。與此同時我們也應該清醒地看到,當前我目文化遺產體護面臨著許多問題,形勢嚴峻,不容樂觀,長期以來國家一直積極倡導的“國家保護為主,動員全社會參與”的文化遺產體擴新體制還沒有真正形成。在這樣的背景下,設立中國文化遺產日就顯得尤為重要。
最早設立文化遺產日的是法國(1984年),最開始的目的是使參觀者近距離接觸、了解人類的文化遺產,從新角度來認識文化遺產的深遠價值。到了2000年,全球已有47十國家舉辦“文化遺產日”活動。
擁有中國自己的“文化遺產日”是中國許多文化界人士的心愿。近年的兩會上,一些政協委員在政協提案中多次提出關于國家設立“文化遺產日”的提議。
2005年7月,鄭孝燮、宿自、謝凝高、黃景略、李伯謙、吳良鏞、舒乙、徐蘋芳、傅熹年、常沙娜、謝辰生(排名以倡議信上的簽名為序)等11 名學者聯名致信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倡議設立“文化遺產日”。
2005年12 月22日,國務院下發《關于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明確規定從 2006年起,將每年六月的第二個星期六設立為我國的“文化遺產日”。中國的“文化遺產日”終于誕生。
通知將文化遺產保護提升到“對國家和歷史負責的高度”和“維護國家文化安全的高度”,指出設立“文化遺產日”旨在“進一步加強我國文化遺產保護,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推動先進文化建設”。
遺產日是動員社會組織、全體公民積極參與到文化遺產新的保護體制中來的動員日。
遺產日是學習我國豐厚優秀文化遺產的學習日。
遺產日是遺產的創造者、遺產的傳承者、遺產的呵護者、遺產的研究者宣傳者的紀念日。
遺產日是遺產的節日。是遺產工作者的節日,是一切關心熱愛支持遺產的人的共同節日。
遺產日更是行動日。遺產需要保護,保護需要行動:遺產需要弘揚,弘揚需要行動;遺產需要奉獻,奉獻需要行動。一打宣言不及一個行動,還是讓遺產日行動起來。
我們欣喜地看到,國家對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已經有了一個明確的總體目標:到2010年,初步建立比較完備的文化遺產保護制度,文化遺產保護狀況得到明顯改善。到2015年,基本形成較為完善的文化遺產保護體系,具有歷史、文化和科學價值的文化遺產得到全面有效保護;保護文化遺產深入人心,成為全社會的自覺行動。
我們堅信,這一總體目標一定會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