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黨建,是構建社會穩定和諧的重要建設因素,是至關重要的。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基層黨建責任對照檢查材料,希望對你有幫助。
基層黨建責任對照檢查材料【篇一】
強調,做好城市工作,必須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的城市工作格局。全國組織部長會議提出,要把城市基層黨建擺在重要位置。這是厚植黨的執政之基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出的戰略選擇。聯系遼寧實際,我體會,構建城市基層黨建工作新格局,應當著重從三個方面推進。
第一,樹立城市大黨建理念,整體謀劃、創新思路。理念決定思路,思路關乎全局。隨著市場化、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黨的建設到了整體謀劃和重點推進的歷史新階段。遼寧作為老工業基地,城市化率高,67%的人口、73%的黨員和74%的基層黨組織都集中在城市,加強城市基層黨建工作顯得更為重要而緊迫。遼寧省委于2015年7月通過了關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推進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全面進步全面過硬的《決定》,圍繞思想過硬、組織過硬、班子過硬、隊伍過硬、作用過硬、保障過硬等,明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許多都是針對城市黨建面臨的新形勢新挑戰提出的。構建城市基層黨建工作新格局,要按照提出的“四句話”黨建工作思路來重點謀劃和推進。樹立科學理念,就是要堅持系統思維、統籌思維、戰略思維,把城市區域內的黨建工作作為一個整體來審視、謀劃和推動;積極改革創新,就是要從體制機制著手,破除各種不利于形成新格局的“路障”和“瓶頸”;遵循客觀規律,就是要循序漸進、行穩致遠,既整體推動,又尊重傳統領域和新興領域以及不同性質基層黨組織的特點和實際,不搞“一刀切”“一鍋煮”;注重實際成效,就是要堅持實事求是,不務虛功、不擺花架子,務求實實在在的效果。
第二,理順體制機制,條塊結合、協同發力。城市基層黨建工作,是一項十分復雜的系統工程。如何在紛繁復雜的諸多要素中,理出頭緒、理順關系,健全機制、整合資源,是構建城市基層黨建新格局的關鍵所在。一是要在縱向上建強三級聯動的黨建工作機制。就是要把城區、街道、社區三級黨組織建強,這是支撐起新格局的基石。要根據構建城市基層黨建工作新格局的需要,明晰三級黨組織的職能定位、重點任務和工作舉措。實行城市三級黨組織抓黨建聯述聯考聯評制度,推動上下聯動、建強工作體系。二是要在橫向上建立共聯共建的黨建工作新機制。推動城區、街道、社區三級黨組織分層次與駐區單位、新興領域黨組織建立起共建機制,打破條塊分割、封閉運行的局面,建立起“區域統籌、資源整合、優勢互補、共建共享”的黨建工作新機制。遼寧一些城區黨委與駐區單位黨組織建立黨建工作聯席會議、促進會議等制度。全省實行街道“大工委”的433個,占街道總數的76.4%;實行社區“大黨委”的2003個,占社區總數的44.7%,吸收駐區單位黨組織負責人參加到黨工委或黨委中來,共同研究和推進黨的建設工作。三是要在社區建立兜底管理服務的黨建工作機制。賦予社區黨組織以更大的職能,對大量存在的“草根”組織,如民辦非企業單位、小個微工商企業、農民工聚集區等,及時納入黨組織的管理服務之中,精準做好樓宇、園區、商圈、互聯網黨建工作,把轄區內各種組織都管起來。
第三,遵循黨建工作規律,優勢互補、融合共建。加強城市基層黨組織建設工作,既要遵循不同領域、不同行業黨組織的特點和規律,找到融合點,加強共駐共建;又要在城市基層黨組織建設這個大格局下,把各方面的黨建資源統籌起來,求得黨建工作的最佳效果,發揮出整體優勢。這是加強城市基層黨組織建設必須破解好的難題。要堅持以全面從嚴治黨新思想新要求為根本指針,以城區、街道和社區黨組織為主軸,以分布在城市的各類基層黨組織為點和面,在黨建資源上共享,在黨建平臺上共建,在黨組織規范化建設上共聯,在黨員教育管理上共管,推動不同傳統領域黨組織之間、傳統領域與新興領域黨組織之間、新興領域與新興領域黨組織之間融合共進、整體提升。同時,要以基層黨建帶動基層治理創新,在一個個社區、一棟棟樓宇、一類類群體中,織密基層組織之網,強化黨組織功能,夯實黨在城市的執政根基。
基層黨建責任對照檢查材料【篇二】
多年來,盡管在加強和改進基層黨建工作方面做了許多工作,積累了一定的經驗,但基層黨建還存在某些薄弱環節,如何切實加強和改進黨的基層組織建設,不斷創新基層黨組織工作方式,使黨的基層組織在全面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建設和諧社會還有許多問題亟待解決,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基層黨建工作隊伍力量不強。目前基層黨建工作隊伍存在著人員偏少,整體素質、專業水平偏低等不足。同時,從事基層工作的大部分同志,接受專業培訓的機會很少,理論水平、政策水平不夠高,組織能力和領導能力不夠強,限制了基層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的發揮。
二、部分同志對基層黨建在認識上還存在某些偏差,對基層黨建工作缺乏足夠的認識,甚至存在基層黨組織只是指手劃腳、上傳下達、讀讀文件等,實際工作做不了多少的片面認識。
三、有的基層組織不能堅持正常的組織生活,或者組織生活內容單調、形式單一,不能滿足廣大黨員的需求;有的基層組織疏于對黨員的教育和管理,不能有效地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有的基層組織在群眾中威信不高,發揮作用不明顯;有的基層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整體素質不夠高、能力不夠強,甚至對黨務工作精力投入不夠,形不成核心,無法團結、帶領黨員群眾開展工作;個別基層組織甚至存在軟弱渙散,不發揮作用的問
四、在發展黨員工作中,程序不夠規范,存在重視數量淡化質量的現象,發展質量受到影響。
五、日常工作中存在疲于應付事務性工作多,習慣于等待、落實上級領導的指示精神,主動研究學習黨的大政方針,開展創新理論研究少;主動謀劃發展大計,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少。
以上問題的存在,影響黨組織有效發揮領導核心、政治核心、戰斗堡壘作用,影響黨員充分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影響黨組織與人民群眾的密切聯系。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不斷改進和創新基層黨組織工作方式和活動內容,切實解決好薄弱環節,使基層黨組織真正成為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的組織者、推動者、實踐者,成為團結帶領黨員群眾前進的政治核心和堅強堡壘是十分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