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安全事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 篇1
一、編制目的:
根據我公司化學品可能發生燃燒和化學品皮膚燒傷的特點,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完善應急管理機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的事故,保護職工人身和公司財產安全,本著預防和應急并重的原則,制定本預案。
二、危險性分析:
1、企業概況:
我公司位于臨朐縣冶源鎮宮家坡村東,公司占地面積15000平方米,其中庫房面積520平方米,車間540平方米,職工50人,生產工人20人,主要生產造紙化學品。
2、危險性分析:
本公司所用的化工原料硬脂酸和AKD原粉能夠燃燒。丙烯酸對人體有強腐蝕,易灼傷皮膚,眼睛直接接觸能造成灼傷。
三、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公司成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和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組。
1、指揮部組成人員和職責
總指揮:馮益成
副總指揮、:車文忠
成員:趙永敬 譚占軍 程世玉
指揮部主要職責:
⑴、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制度。
⑵、組織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⑶、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⑷、負責現場急救的指揮工作。
⑸、及時準確報告和生產安全事故。
2、工作組成員和職責:
滅火組:負責消防、搶險。
程世玉 李洪俊 鄭軍波 鞠錄民 車秀文 劉興斌
救護組:負責現場醫療、救護。
夏明娟 馬占玉
通訊組:負責通訊、供應、后勤。
張洪波 魏先坤
警戒組:負責現場治安、疏導、交通管理。
衣光臨 孫福濤
運輸組:負責運送傷員。
王秀海 宮軍
四、預防與預警:
1、事故預防措施:
⑴、建立安全生產制度,落實安全責任制。
⑵、定期安全檢查,強化安全教育。
⑶、加強車間通訊,完善避雷設施。
⑷、減少車間存料,原料與電器氧化劑障離。
⑸、保證消防器材設施可靠有效使用。
⑹、采用便捷有效的報警措施。
2、報警與通訊:
公司的消防救援,防護通訊器材確保處于完好狀況。
①應急電話:
火警:119
匪警:110
醫療急救:120
②應急物資:
干粉滅火器、防火沙、消防泵、防火锨、水桶。
③通訊器材:
固定電話一部、移動電話管理人員人均一部。
④防護用品:
安全帽、防護鏡、工作服、膠手套。
五、應急響應:
1、事故預防措施:
⑴、發現火情現場工作人員立即采取措施處理,防止火勢蔓延并迅速報告。
⑵、滅火組按照應急處置程序采取適當的消防器材進行撲救,而且首先切斷電源。
⑶、總指揮根據事故報告立即到現場進行指揮(總指揮不在現場由副總指揮負責指揮)。
⑷、警戒組依據火災類別危害程度級別劃定危險區對事故現場進行隔離和交通疏導。
⑸、救護組對需要送醫院的傷員送至醫院。
⑹、運輸組對急需消防物資和保管員負責運送到指定地點。
⑺、通訊組視火情撥打110報警求救,并到明顯位置迎接消防車。
⑻、撲救人員要保護好自身安全。
2、化學品皮膚傷處置方案:
丙烯酸燒傷:
①、立即移離現場,脫去被污柒的衣服鞋襪等到。
②、立即用清水沖洗創面10-15分鐘。
③、新鮮創面不要隨便涂油膏或紅藥水。
④、視燒傷情況由急救組和運輸組送醫院治療。
⑤、如果眼睛被傷立即用清水沖洗,沖洗時一定掰開眼皮。
六、應急結束
應急滅火或搶救結束后,總指揮部應派人對現場實施警戒保護,嚴禁在場無關人員進現場確保現場的原始狀態,并配合調查人員做好事故現場調查工作,總指揮部安排做好搶修恢復工作并總結經驗預防類似事故的發生。
生產安全事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 篇2
1.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有效預防和控制生產安全事故,規范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提高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效率,建立統一領導、職責明確、規范有序、科學高效的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維護社會安定,促進本轄區內的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根據《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轄區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轄區內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
1.3工作原則
1.3.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提高全社會的安全防范意識,落實各項預防措施,做好應急處置準備工作,將危害降到最小程度。
1.3.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營市街街道辦事處統一領導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并充分發揮企業的自救作用。
1.3.3平戰結合、資源整合。堅持全面規劃,資源整合,加強培訓演練,將日常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發揮生產經營單位應急救援第一響應者的作用;發揮兼職應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1.3.4加強溝通,通力合作。有關社區和單位應通力合作,加強信息的溝通。
1.3.5廣泛宣傳,加強防范。加強應急處置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增強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建立健全社會各界支持、參與事故處置的工作機制。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擇情啟動預案,實施應急措施并嚴格遵守《營市街街道辦事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處置轄區生產安全事故。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營市街街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機構
2.1.1設立營市街街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總指揮由辦事處主任擔任,副總指揮(現場總指揮)由辦事處分管副主任擔任,成員由辦事處相關科室、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組成。
2.1.2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主任由辦事處安監科負責人擔任,具體負責轄區應急體系建設和指揮部交辦事宜。
2.2營市街街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主要職責
2.2.1指揮部及其成員的主要職責
A.核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B.協調與上級應急機構、部門、轄區單位之間的關系;
C.決定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D.組織、指揮、協調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E.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應急領導機構和營市街街道辦事處的決定;
F.承擔營市街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
G.協助區政府生產安全應急預案的執行;
H.及時匯報并請求區政府啟動超出辦事處應急處置能力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2.2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A.負責組織指導轄區內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指導和督促轄區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工作;
B.編制、管理本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綜合監督檢查、指導轄區單位應急機構、隊伍的應急準備工作以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實施;
C.負責建立和維護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機構、隊伍、預案、裝備、物資等信息數據庫,統一規劃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通信和信息網絡;
D.組織指導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培訓、演練和交流工作;
E.承擔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安全事故應急措施及應急響應
3.1幾類安全事故應急措施
3.1.1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
A.采取有效措施處置尚未爆炸的危險物品并疏散人員;
B.做好現場保護和傷員搶救工作;
C.協助公安部門查明爆炸物品的種類和數量。
3.1.2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
A.迅速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撤離或采取其它措施保護危害區域的其他人員;
B.協助專業人員迅速控制危險源,測定危險化學品性質、事故危害區域及程度,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
C.做好現場保護和傷員搶救工作。
3.2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
3.2.1事故報告
規模以上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單位必須立即按照應急預案要求將事故概況同時分別報歸口管理部門、110指揮中心、區政府辦公室(值班電話:87589620,87583600)、區安監局(值班電話:87589832)。
規模以上單位和規模以下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街道科所隊、社區居委會要在得知事故信息后的第一時間上報指揮部辦公室。
3.2.2應急響應
應急響應按照生產安全事故等級,分別響應。指揮部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后,在1小時內報告區政府辦公室和區安監局。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單位的行業類型、經濟類型及規模;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處置的有關事宜;事故的報告單位、報告時間。超出辦事處應急處置能力時,及時請求區級以上有關應急機構給予支持。
3.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程序
3.3.1先期處置
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辦公室人員應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指揮公安、消防、醫療救援等相關應急隊伍進行先期處置,并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A.立即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B.緊急調配轄區內應急資源用于應急處置;
C.劃定警戒區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D.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
E.及時向區應急指揮部報告,并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和支持請求;
F.其他必要的先期措施。
3.3.2應急決策
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根據生產安全事故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范圍、等級和可控情況,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報區有關部門。
3.3.3預案啟動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指揮部成員、應急救援隊立即到位,配備必要的設備、工具。
3.3.4指揮協調
根據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和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由指揮部副總指揮任現場總指揮,負責研究制訂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和措施,開展以下工作:
A.對應急行動中的重大事項作出決策;
B.統一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
C.迅速消除生產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危險源,劃定危險區域,維護秩序;
D.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到傷害的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
E.組織協調有關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F.向辦事處和區安監局(電話:87589832)及時報告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
3.3.5措施要求
A.參加應急處置人員應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現場指揮部可根據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成立若干工作組;
B.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拍照、做出標志、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C.對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源等危險源,協助有關部門和機構做好安全防護,防止發生二次災害;
D.根據現場情況,必要時指揮部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定時檢查應急救援措施落實情況;
E.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出現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等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
4.應急結束
對一般事故,現場指揮部在確認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險已經消除后,向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由辦事處決定是否停止應急狀態。對較大及以上事故,由區級及以上政府決定是否停止應急狀態。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事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消除事故后果和影響,安撫受害者和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5.2事故調查與應急處置工作總結
應急處置結束后,指揮部應總結分析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處置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形成報告,報送區有關部門。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進行。
5.3獎懲與責任追究
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不履行法定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相關處分和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營市街街道辦事處制定,報區安監局備案。為適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新形勢、新要求,改進完善應急處置措施,本預案每年修訂一次。
生產安全事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 篇3
為有效處置我鎮轄區內發生的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省、市、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鎮轄區內從事礦產資源(除煤礦外)開采活動的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死亡1人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適用本專項預案。
二、監管與預報
(一)監管機構及主要工作職責
監管機構由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鎮安委會)監管,各非煤礦山生產經營企業設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報告員,形成鎮、企業二級監管網絡。鎮安委會應按上級下達的監管任務以及實際情況按時完成監管任務,及時準確上報監管報告。
(二)監管種類
自然因素或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地下開采礦石、露天采石、采土、采砂礦(場)、爆炸、坍塌等。
(三)監管方式
鎮安委會對所轄區域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隱患情況進行經常性巡查監管,對重大安全隱患實行跟蹤監管;各非煤礦山企業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報告員負責所在企業的日常監管工作,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報告鎮安委會辦公室。
(四)監管結果處理和預報
鎮安委會要對有安全隱患的企業進行分析并對發展趨勢進行預測,及時上報預測報告。
三、應急處理工作程序
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鎮安委會應立即做出反應,組織相關部門在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并實施搶險救災,維護社會安定。
(一)應急反應
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鎮安委會應立即上報鎮政府、區安委會辦公室,并按照生產安全事故速報制度要求的.內容和程序及時上報。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要設立接警電話。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非煤礦山安全事故發生時,都應立即向應急指揮機構報告,指揮機構接到報告后,應立即派人趕赴現場,對災情、災害做出判斷并及時上報應急指揮機構。
(二)非煤礦山安全事故應急處理
發生非煤礦山安全事故后,鎮安委會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啟動應急組織;組織非煤礦山職工進行自救互救;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現場搶險救災、應急隊伍保障、交通運輸保障、醫療保障、電力保障、后勤保障、信息報送等各項工作。在應急過程中,及時報告工作進展情況,直至應急工作結束。
四、工作原則
(一)應急救援,以人為本。要將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不斷完善和強化搶險手段,科學、迅速組織應急救援,把人員傷亡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二)集中力量,突出重點。要根據事故類別和現場實況,在專家指導下采取切實可行的搶險救援安全措施,組織救護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勘查事故災害程度,做好搶救受傷人員、運送救災物資和設備、疏散人員等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五、預案啟動程序
非煤礦山企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立即分別向鎮政府、區安委會辦公室等主管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事故發生時間和地點、事故類別、事故原因、危害程度、救援要求和聯系人、聯系方式等。并立即啟動我鎮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六、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和主要職責
(一)組織機構
天門鎮安委會成立鎮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經貿委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經貿委辦公室主任兼任。(指揮部電話:xxxxxxxxx)。
1、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工業的副鎮長、經貿委主任、共同擔任,成員由經貿委、財政所、社事委、派出所、衛生院、安監所抽調工作人員組成。
2、職責分工
(1)鎮安監所負責全鎮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援綜合協調、組織管理;與上級主管部門緊急聯系,迅速組織趕赴事故現場;會同有關部門和領導針對事故類別和災害程度制定相應的搶險方案及防止事故擴大的處理措施,報指揮部審定后實施;依據國家法律、法規,配合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2)鎮派出所負責抽調警力以最快速度趕赴現場,封閉現場,維護秩序,疏散人員,確保道路暢通和搶險救護車輛有序進出;保障人員和財產安全,防止并處理事故現場出現的突發事件;
(3)鎮衛生院負責聯系、安排區急救中心和醫院,組織急救車輛、醫療器械和醫護人員,提供急救所需藥品;事故現場傷員搶救;隨時向指揮部報告人員傷亡、搶救等情況。
(4)鎮財審所負責事故應急救援所需資金的保障工作。
(5)鎮工會、鎮社事委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傷亡人員家屬安撫工作。
(6)鎮供電所負責事故發生區域供電的應急處置。
(7)鎮礦山救護隊負責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3、通訊聯絡
鎮黨委辦公室:xxxxx
鎮政府辦公室:xxxxx
鎮安委會辦公室:xxxxx
安監所辦公室:xxxxxxxx
鎮衛生院:xxxx
(二)資金和物資保障
鎮政府設立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準備資金,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確保應急需要。指揮部應指定有關單位做好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處理的物資儲備,資金由鎮財政解決。
七、事故預防和監督管理機制
(一)非煤礦山企業對事故危險源的監控和管理
非煤礦山企業對已確定易發生事故的危險源,要指定專門人員和機構負責管理,并認真做好以下相關工作。
1、掌握危險源的基本情況,了解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嚴重程度,搞好現場安全管理;
2、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增強安全意識,嚴禁違規作業;
3、對危險源進行定期檢查和巡回檢查,隨時掌握動態變化情況,一旦出現危及安全生產的問題,立即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4、制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配備充足、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工具,每年至少進行1次應急預案演習。
(二)搞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
鎮安委會要督促有關企業,定期進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并要根據演習中發現的問題,重點從以下方面對事故應急預案進行檢查、修訂和完善。
八、相關要求
(一)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由鎮安委會負責制定,并根據法律、法規制定、修改和完善和國家、省、市、縣的要求及全鎮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實際,存在的問題或出現的新的情況,及時做進一步修訂、補充、完善,經審定后報鎮政府備案。
(二)對在實施非煤礦山事故應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給予獎勵;對在事故應急救援中失職、瀆職的,依據《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向社會發布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預報。
(四)應急預案根據事故的態勢和實施中出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和補充。
(五)本預案由鎮安委會負責解釋。
(六)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生產安全事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 篇4
一、重大安全事故范圍
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是指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以及其他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包括:火災事故、建筑事故、熏蒸化學藥品事故、鍋爐、糧食機械、索道及其化設備事故和中毒事故。
二、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系統
縣糧食局成立糧食系統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領導本縣糧食系統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總指揮由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局長擔任,成員由局有關科室負責人和各糧食儲銷企業法人代表組成。
應急救援指揮部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領導全縣糧食系統應急救援工作,發布應急救援命令;
(二)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有關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救援工作發生的情況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三)根據事幫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協助事故單位組織人員疏散工作;
(四)協助事故單位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全縣糧食系統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設
在局產業指導科,主要負責傳達指揮部領導指示,協調糧食部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糧食部門制定應急救援預案;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時,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有關情況,及時向局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提供各種相關信息和資料。辦公室主任由分管領導兼任。
三、各級糧食部門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職責范圍
(一)縣糧食局負責所轄基層糧食儲銷企業的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二)基層糧食儲銷企業負責本單位的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局紀檢組、產業指導科、購銷總公司參與相應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工作。
四、重大安全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后,事故單位都必須立即將事故發生時間、地點、簡要情況、采取的應急措施、存在問題、聯
絡電話等基本情況和有關信息報主管糧食部門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主管糧食部門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必須立即將事故發生時間、地點、簡要情況、采取的應急措施、存在問題、聯絡電話等基本情況和有關信息報市糧食系統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
工作時間聯系電話:85239718(節假日聯系電話:85212074);
(二)縣糧食系統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市糧食系統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迅速組成指揮部,發布應急救援命令。同時通知有關成員迅速趕赴現場。事故發生單位主管糧食部門、職能科室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協調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
(三)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進行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五、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程序
(一)縣糧食系統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應立即投入運作,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二)事故發生單位主管糧食部門、職能科室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
(三)指揮部應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和涉及范圍的實際情況,統一協調指揮,必要時請求其他工程搶險隊伍參加救助與搶險工作,或請求專家和部隊等外部救援力量支援;
(四)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應按照本單位的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積極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擴大;
(五)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結束后,應及時總結本次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經驗和教訓,提出應急救援預案的修改意見。
六、其他事項
(一)根據職責制定不同類別的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包括:火災事故、建筑事故、熏蒸化學藥品事故、鍋爐、糧食機械、索道及其他設備事故和中毒事故緊急應急救援預案;
(二)制定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
1、明確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相關職責及通迅聯絡方法;
2、事故報告的程序;
3、事故發生后迅速到過現場的保證措施;
4、應急救援系統的啟動程序;
5、現場應急救援的具體措施,包括:秩序維持;人員疏散;險情處置;傷員救護;事故調查;善后處理;
6、應急救援隊伍、物資的運輸保障措施;
7、應急救援的專業技術支持;
8、應急救援的醫療保障措施;
9、場外救援的措施及聯絡方法。
生產安全事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 篇5
一、應急預案的指導思想
(一)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作用、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眾的基礎作用。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縣委、政府統一領導或組織協調下,各鄉鎮林業站、本局各科、站,森林公安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
(三)整合資源,有效聯動。充分利用現有部門和地方應急救援力量,按照條塊結合、資源共享、合理利用、有效聯動的原則,實行統一規劃、統一布局、合理整合,避免重復建設,實現資源共享,建立健全應對和處置突發安全事故災難的聯動機制,形成應對突發安全事故災難的合力。
(四)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現場應急處置的領導和指揮以政府為主,實行屬地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充分發揮指導和協調作用。
(五)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采用先進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范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六)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及預案演練等工作。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下列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處置工作:
1、本局系統發生造成1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者危及1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5人以上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2、本局直屬單位發生超出本單位應急處置能力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3、縣政府和縣委或者市林業局認為需要處置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4、縣林業系統范圍內發生的森林火災按天全縣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預案處置。
5、縣林業系統范圍內發生的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按天全縣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預案處置。
6、縣林業系統范圍內發生的汛情災害按照天全縣林業局防汛救災預案處置。
三、組織領導
(一)天全縣林業局成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救援指揮部),統一協調指揮林業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
1、救援指揮部主要職責
(1)啟動和終止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預案。
(2)組織實施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方案。
(3)統一協調林業各部門和相關單位救援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4)確定救援組、善后組和后勤保障組的組長。
(5)統一調配救援的人員、物資。
(6)完成縣政府和縣安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2、救援指揮部組成人員
總指揮:xxx
副總指揮:xxx
成員為局機關各科室負責人,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局行政辦,由孟川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
3、各部門職責
(1)縣林業局辦公室負責通知救援指揮部各成員啟動預案,綜合協調各成員及其有關部門、事故發生單位實施救援,及時上報事故發生、發展和求援情況。
(2)森林公安局和二郎山森林公安派出所負責組織事故現場的警戒、人員疏散、交通管制、受害人員營救、現場范圍治安秩序維護。
(3)局防火辦、重建辦、財務股負責聯系相關部門負責各類房屋建筑物及附屬設施的安全監測、事故現場的應急監測工作,并為安全生產事故預案演練及配備救援設備、器材提供經費支持。
(5)防火辦負責實施森林火災撲救預案,提出應急求援技術措施,組織協調火災撲救隊伍。
(6)天保辦、造林股森防站、野保股負責對事故所涉及的特種設備提出救援技術措施。
(7)其他各科室在各自職責范圍內提供救援支持。
(二)救援指揮部下設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救援組、善后組和后勤保障組。
1、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設在事故發生單位,由事故發生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任中心主任。
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主要職責:負責組織擬訂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保障方案。負責組織事故應急處理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征用、具體調配救援的人員、物資。負責協調救援組、善后組和后勤保障組工作。負責向事故調查組提供事故有關情況、資料和事故調查必須的物品。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共同起草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報告。承辦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救援組
(1)主要職責:具體制定并實施防止事故擴大的安全防范措施。迅速查明生產安全事故性質、類別、影響范圍等基本情況,制定搶救與救援方案,報救援指揮部審定后實施。統一指揮現場救援隊伍,注意保護事故現場。迅速組建搶險和現場救治醫療隊伍。組織指揮現場搶險救災、傷員救治及轉送。承辦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組成人員:區林業局辦公室、防火辦、林政科、檢查站、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組成,組長由救援指揮部確定。
3、善后組
(1)主要職責:負責事故中遇難人員的遺體、遺物處置。負責事故傷亡人員親屬的安撫接待。承辦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組成人員:縣林業局機關工會、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組長由救援指揮部確定。
4、后勤保障組
(1)主要職責:聯系林區周邊派出所和安全保衛人員對事故現場進行保護,維護事故發生地治安、交通秩序。統一指揮實施后勤保障的隊伍。籌措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器材、通訊、供電、給排水設備、急救藥品等。負責阻止未經批準的現場拍攝、采訪等。承辦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組成人員:縣林業局辦公室、森林公安局、事故發生單位辦公室組成,組長由救援指揮部確定。
四、預案啟動及終止
(一)預案啟動
造成1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者危及1人以上生命安全,或5人以上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時啟動本預案。
(二)救援終止
1、由天全縣林業局救援指揮部宣布安全生產事故救援終止。
2、按照省、市、區有關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的規定,向有關機構提供事故調查處理所需的有關情況和資料。
五、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采取的行動和措施
(一)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事發地政府和縣林業局。縣林業局在接到報告后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市林業局報告,同時抄送縣政府安辦。事故發生單位應迅速啟動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封閉并保護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和物資,疏散事故危險區人員,控制事態發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二)縣林業局接到事故報告后,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立即成立林業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部,迅速通知局救援指揮部各成員及部門,調動各種應急救援力量、設備和物資,實施應急救援。
六、應急預案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一)應急救援工作遵循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相互配合、快速高效的原則。
(二)救援費用由事故發生單位承擔。
(三)參加現場救援處置的人員要按照區林業局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救援方案實施救援,局機關各職能部門要相互配合,密切協同,局直屬各單位都必須支持,并提供一切便利條件。
(四)縣林業局下屬單位應建立應急救援物質庫,籌備足夠的滅火器材、防護裝備等應急設施,做到隨調隨用。
(五)進一步加強職工群眾的安全教育,提高林區職工群眾防范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能力。
(六)縣林業局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確保“應急預案”起到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的作用。
七、獎勵與責任追究
(一)獎勵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效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它特殊貢獻的。
(二)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在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員,分別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制訂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災難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4、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5、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它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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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應急救援預案制度 |
八、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天全縣林業局負責解釋。
九、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