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交通安全法》是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法律保障。
2、《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您的生命之友。
3、《道路交通安全法》體現了交通參與人的權利和義務。
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5、超速行駛百分之五十以上,罰款2000元,吊銷駕駛證。
6、道路交通安全法,伴您平安萬里行。
7、法規記心中,思而學而后行。
8、法規在腦中,平安在手中。
9、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罰款200元、記6分。
10、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嚴禁校車超員、超載、超速。
11、交規迎春夏秋冬福,保平安納東南西北財。
12、交規與安全同在,守法與幸福相連。
13、交通參與人應當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14、交通出行要守法,安全出行要循規。
15、交通法規記心中,人身安全在手中。
16、交通法規人人遵守,文明城市處處安全。
17、交通法規人人遵守,幸福平安家家擁有。
18、交通法規須記牢,珍愛生命最重要。
19、拒絕無證駕車、駕駛無牌車、騎摩托車不戴頭盔等行為。
20、離交通安全法近,距交通事故遠。
21、良藥苦口利于病,交通法規利于行。
22、銘記法規,善待生命。
23、拼裝車、報廢車實行強制報廢。
24、騎車上路必須年滿12周歲。
25、讓《道路交通安全法》走進千家萬戶。
26、認真學習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27、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罰款五千元。
28、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拘留十五日,罰款五千元。
29、使用偽造、變造的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拘留十日,罰款三千元。
30、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號牌,罰款2000元、記12分。
31、守交規迎春夏秋冬福,保安全納東西南北財。
32、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拘留十五日,罰款五千元。
33、偽造、變造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拘留十日,罰款三千元。
34、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罰款2000元,拘留15日。
35、無牌無證車、報廢車不準上路行駛。
36、無證開車拘留十五天,罰款2000元。
37、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樹立現代交通文明意識。
38、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高公民交通安全意識。
39、學習貫徹《道路交通安全法》,推進社會文明建設進程。
40、學習貫徹《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
41、嚴把駕駛人、車輛、運輸企業準入關。
42、嚴控核載平安在,超員超載事故來。
43、嚴厲打擊超速、超員、超載和疲勞駕駛交通違法行為。
44、嚴厲打擊機動車涉牌涉證,營造良好文明和諧交通環境。
45、嚴厲打擊酒后駕駛交通違法行為,切實保護人民群眾利益。
46、嚴厲打擊無牌無證、假牌假證、故意遮擋污損號牌違法行為。
47、嚴厲打擊走私、盜搶機動車案件,依法從嚴處理違法犯罪嫌疑人。
48、運輸單位有消除機動車安全隱患的責任。
49、增強公民守法意識,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
50、肇事逃逸將終生禁止駕車。
51、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行車、走路有保障。
52、遵守交通法,安全你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