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14〕18號)、《關于做好自主招生簡章修訂工作的通知》(教學司函?2016?8號)等相關文件精神,北京化工大學繼續開展自主招生工作,選拔學科特長突出、具備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培養建設者和接班人。
一、領導機構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招生領導小組由學校校長、書記、分管教學的副校長、紀委書記、紀委監察室和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人組成。
二、招生計劃
北京化工大學自主招生計劃控制在190人以內,納入我校年度招生計劃中。
三、報名條件
根據我校學科專業特點及要求,共分為四個專業類別(見表1)。
表1北京化工大學自主招生專業類別及其涵蓋招生專業和對應考試科目
專業類別 | 具體專業 | 筆試科目 |
化工材料類 | 化學工程與工藝、環境工程、能源化學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功能材料、生物醫學工程、制藥工程、生物工程類(生物工程) | 數學+化學 |
理學類 | 應用化學、數學類、電子科學與技術、生物工程類(生物技術) | 數學+物理 |
機械信息類 | 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安全工程、自動化、測控技術與儀器、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類 | 數學+物理 |
經管文法類 | 國際經濟與貿易、工商管理、財務管理、會計學、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物流管理、法學、公共管理類、英語 | 數學+語文 |
自主招生的學生為政治思想品德合格、遵紀守法、誠實守信、身心健康,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報名化工材料類、理學類、機械信息類考生須具備以下五個條件之一:
1. 高中階段獲得全國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省級賽區三等獎及以上者;
2. 高中階段在科技創新、發明方面有突出表現并獲得省級以上獎勵,或擁有專利者(僅限發明專利);
3. 高中階段獲得我校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設立的“北京化工大學青少年科技創新獎”者;
4. 高中階段以第一或通訊作者在國家級科技類核心期刊公開發表過論文者;
5. 除上述四點外,對于所報類別的專業有著濃厚興趣,在相關專業領域取得過突出成績、展示出創新潛質,或在相關專業領域確有突出特長者。申請者須提供能體現本類別突出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實踐成果或作品等相關證明材料。
報名經管文法類考生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之一:
1. 高中階段獲得省級以上英語大賽獎項、作文大賽獎項、科技創新(社科類)等方面獎項者;
2. 高中階段以第一或通訊作者在國家級社科類核心期刊公開發表過論文者;
3. 除上述兩點外,對于所報經管文法類別的專業有著濃厚興趣,在相關專業領域取得過突出成績、展示出創新潛質,或在相關專業領域具有文學、語言等方面的特殊才能者。申請者須提供能體現本類別突出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實踐成果或作品等相關證明材料。
四、報名方式
1. 網上報名及網上審核:3月10日至3月27日期間,考生登陸教育部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照網上填報說明,選擇北京化工大學,進行網上報名。請考生結合自己學科特長,在我校四個專業類別中慎重選擇一類及相應4至6個專業報考(見表1),申請后不得變更。報名時考生須上傳“申請報告”及各類“證明材料”的掃描件。我校設立網上審核專家組,對網上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網上審核。網上報名材料不完整或所提交申請材料不符合申請專業類的報名條件,將無法通過網上審核。
2. 書面材料郵寄:請通過網上審核的考生,登陸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打印報名系統生成的申請表。考生須按申請表、申請報告、獲獎證書復印件、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單、綜合素質評價材料的順序裝訂后,經中學加蓋公章,在3月28日之前(以發件日郵戳為準)通過中國郵政特快專遞(EMS)快遞至:北京市朝陽區北三環東路15號,北京化工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郵編100029。信封上請注明“自主招生報名材料”字樣(郵寄材料恕不退還)。
3. 考生本人網上報名時,須提交一份考生本人撰寫的申請報告,申請報告須包含考生對個人理想、思想品德、社會實踐、有無違紀行為進行如實闡述,申請報告將成為考生初審評價的重要考核部分。考生所在中學(單位)或原畢業中學、社會團體或專家個人等均可以實名提供推薦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單位或團體須在推薦材料上加蓋單位公章、附上聯系人方式,專家須在推薦信中附上專家簡介、聯系方式,以便我校核查。凡是擬對報名考生進行推薦的,需要推薦人親筆簽名,并由推薦人郵寄,不得由考生郵寄,郵寄地址同本簡章第四條第2項(郵寄材料恕不退還)。
五、考核辦法
1. 我校成立由職能部門、紀檢監察部門和相關學科專家組成的專家評審組,具體負責實施自主招生考生的考核工作。我校自主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辦法是,針對不同學科專業類別,進行分類報名、分類考核、分類認定資格、分類確定錄取政策。
2. 由專家評審組對申請者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以下簡稱“初審”),初審結果將于4月20日在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中公布,請考生自行登錄查詢,我校不再通過書面或電話通知本人。初審合格的考生務必在4月21日至27日期間登陸教育部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用戶名、密碼與初始報名時相同)進行參加考試確認。未按時確認參加考試的考生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和退出選拔程序。確認參加考試的考生須按照考試通知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報到和參加考試。
3. 考試形式為筆試和面試。考生按照報考的專業類別參加相關科目(詳見表1)筆試,筆試時間為3小時。我校面試將對考生知識掌握和運用能力、口頭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創新思維能力、學術發展潛力五個方面進行測評。考核過程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面試順序由抽簽隨機確定,防止暗箱操作。筆試和面試均沒有考試大綱。
六、資格認定
1. 入選資格認定
在面試合格的基礎上,參考考生學科獲獎、考生生源分布、考生所報專業類別分布等情況,以筆試成績由高到底依次排序確定自主招生錄取入選資格考生候選名單。
2. 錄取政策認定
對于獲得自主招生錄取入選資格的考生,依據考生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生學科獲獎、考生生源分布、考生所報專業類別及所選專業分布等情況確定入選考生的錄取政策。
以上兩項認定結果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經批準后,分別在我校、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按要求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者將獲得自主招生資格。
七、錄取原則
1. 獲得自主招生資格考生(以下簡稱“入選考生”)須參加高考,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準。
2. 根據入選考生考核結果,在高考錄取時分別享受以下A、B兩檔優惠政策:(1)A檔入選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達到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對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按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由我校審查、錄取;(2)B檔入選考生的高考投檔成績應達到我校在當地模擬投檔線下20分(江蘇省10分)以內,但不得低于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按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由我校審查、錄取。我校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第一批次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3. 入選考生須按照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安排和我校公示的入選專業(類)填報高考自主招生專業志愿,否則視為考生主動放棄自主招生資格。
4. 對于獲得我校自主招生資格的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中的選測科目等級錄取要求為AB(含AB)以上。
八、監督機制
1. 學校在自主招生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對選拔辦法、標準、程序以及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2. 嚴格遴選初審專家和復試專家。把師德師風、業務素質等作為選聘專家主要標準,完善評價體系,推進制度化管理,確保考試公平。
3. 中學及學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中學須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推薦,考生本人須嚴格按照相關要求進行申請。申請和推薦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考生自主招生資格;如所在中學參與弄虛作假,將取消該中學以后三年的推薦資格。對于在考試過程中違反考試規定的學生,我校將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并反饋到考生所在中學和省招生考試院,記入考生高考誠信檔案。情節嚴重者,按照國家有關法規和招生政策追究當事人責任。
4. 自主招生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督。紀委監察室聯系方式:010-64434762;jiwei@mail.buct.edu.cn。
九、重要日程
開始報名時間:3月10日。
報名截止時間:3月27日(須在3月28日之前完成書面材料郵寄,書面材料以當地郵戳為準)。
初審結果查詢:4月20日(考生在報名系統中自行查詢)。
確認考試時間:4月21日至27日。
報到及考試時間:6月10日到我校報到,6月11日參加考試,請隨時關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的自主招生考試通知。
十、其他說明
本招生簡章的最終解釋權歸北京化工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各位考生、家長應詳細閱讀,并充分理解、認可本簡章所述的各項考試、錄取等有關要求后再進行報名。
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10-64435706、64197258、64436198、64453226。
招生辦公室傳真:010-64414824。
咨詢郵箱:zsb@mail.buct.edu.cn
本科招生網址:www.goto.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學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