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業大學是首批國家重點建設的“211工程”高校。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14]18號)以及《關于做好自主招生簡章修訂工作的通知》(教學司函[2016]8號)的精神,深化高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通過實行多樣化的人才選拔模式推進中學實施綜合素質教育,為我校建設“國際知名、有特色、高水平的研究型大學”目標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人才,根據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有關規定和要求,我校繼續開展自主招生工作。
一、招生對象
凡符合北京市高考報名條件,理想信念堅定,思想品德優良,誠實守信,遵紀守法,對電子信息、建筑規劃、經濟管理和環境材料四個專業類別的相關招生專業有濃厚學習興趣、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學生。
二、招生計劃
我校自主招生計劃共70人(占年度招生總計劃的2%),納入我校年度招生總計劃。
三、招生專業
1、招生專業類別:電子信息類、建筑規劃類、經濟管理類和環境材料類。
2、招生專業/專業類及計劃數:
注:各招生專業以北京教育考試院高招辦最終公布的為準。
四、報名
1、報名條件
報名自主招生的高中畢業生,應理想信念堅定、思想品德優良、誠實守信、遵紀守法,身心健康、學習能力強、具有較強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A.高中階段獲得北京市級及以上數學、物理、化學、英語、計算機等競賽獎項。
B.北京青少年科技創新學院翱翔計劃入選并結業。
C.在上述四個招生專業類別方面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并能如實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2、報名方式
全部采取學生自行報名的方式。凡符合我校自主招生報名條件的高中畢業生,均可向我校申請參加自主招生,按要求完成相應報名手續,并須提交所在中學或原畢業中學提供的學生在高中階段德智體美等各方面發展情況的寫實性材料。學生可自愿提供兩名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并熟悉學生本人情況的專家的推薦信(附專家簡歷)。
五、選拔方式
1、資格初審
對于報名學生,我校組織專家依據自主招生報名條件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從中選拔出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參加我校組織的綜合能力面試。
2、綜合能力面試
綜合能力面試分為普通面試(面試A)和附加面試(面試B)兩類。通過我校資格初審的學生必須參加普通面試,其中在上述招生專業/專業類中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學生,還可同時申請參加附加面試。
普通面試通過者獲得“面試A”合格證書;普通面試和附加面試都通過者獲得“面試A+B”合格證書。
我校自主招生共發放合格證書不超過105個,其中含A+B證書不超過14個。學生的總成績由資格初審成績(占40%)和A類面試成績(占60%)組成。獲得A證并申報參加了面試B的學生,按照各專業類別中面試B成績排序,成績優先者獲得A+B證。
六、選拔程序與相關要求
1、3月11日,我校在北京工業大學本科生招生網上發布《北京工業大學自主招生簡章》及報名相關文件。
請學生登錄北京工業大學www.bjut.edu.cn點擊“招生就業”進入本科生招生網閱讀我校報名通知,并下載、填寫、打印《北京工業大學自主招生專業類別和面試類型采集表》。
2、3月11日起,學生可通過“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按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報名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并打印網上填寫的各項報名材料
學生完成網上報名后,報名資格以3月底前收到以下郵寄材料為準:
(1)《北京工業大學自主招生專業類別和面試類型采集表》。
(2)從“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打印的網上填寫好的各項報名材料。
(3)學生本人簽字的《北京工業大學自主招生個人陳述》(正文內容1500-3000字,以獨立紙版文件形式郵寄)。
(4)中學出具的加蓋公章的、能說明學生高中階段德智體美等各方面發展情況的材料:學生課程修習情況和相關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社會公益活動情況、獲獎證書復印件、以及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復印件等其他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發展情況的寫實性材料。
注:請報名學生將以上報名材料一同以郵政速遞(EMS)方式寄送至北京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我校只接收以郵政速遞(EMS)方式郵寄的材料,郵寄時間以收件郵戳為準,逾期無法參加初審。專家推薦信(附專家簡歷),請推薦專家自行以郵政速遞(EMS)方式寄送至北京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
3、3月31日中午12:00,學生報名截止。
4、4月底前,我校組織專家完成對報名學生的資格初審,材料不全者不予審核。初審合格者將參加我校組織的綜合能力面試。初審合格名單及相關信息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網上公示,學生可同時在“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上查詢初審結果。
5、6月12日,我校組織初審通過的學生進行綜合能力普通面試(面試A),申請附加面試的學生進行綜合能力附加面試(面試B)。
6、6月22日前,我校根據學生初審和面試成績確定獲得自主招生認定資格的學生,學生名單及相關信息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網上公示,學生可同時在“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上查詢資格認定結果。我校也將按要求將學生名單及相關信息上報北京教育考試院備案,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
注:以上各時間段的工作具體要求和安排,屆時詳見我校本科生招生網,恕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時查詢而影響面試或錄取的,責任自負。
七、組織機構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全過程在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開展,由校招生辦公室統籌組織,有關部門、學院和專家參與實施。專家的遴選嚴格堅持師德師風和業務素質標準并執行回避制。
八、報考及錄取
1、獲得我校自主招生認定資格的學生,須參加北京市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且高考成績(含政策加分)達到北京市文、理本科第一批次錄取分數線,在高考成績公布后按北京教育考試院相關要求在自主招生所在批次填報我校志愿。
2、獲得我校“面試A”資格的學生,在高考填報志愿時專業志愿只限從上述10個專業/專業類中選擇填報(填報其它專業將不享受自主招生政策,專業志愿以高考報名志愿為準),依據我校“對政策加分實行調檔加分、進專業不加分”的總錄取原則,我校按照自主招生學生的專業志愿以分數優先原則予以審查錄取。
3、獲得我校“面試A+B”資格的學生,在高考填報志愿時第一專業志愿只限從學生參加面試B所在的專業類別對應的相關專業中選擇填報,我校將按照學生第一專業志愿優先錄取,否則將視為學生自愿放棄“面試A+B”資格,我校將按照錄取“面試A”資格學生的相關辦法錄取。
九、約束和監督機制
我校遵循“嚴格管理、接受監督”的原則,開展自主招生工作。每名學生的報名材料由三位以上專家進行評審;面試過程全程錄像;學生入場嚴格審查;學生面試順序、面試專家和學生的考場安排、學生面試試題的選擇等均由抽簽隨機確定。學生初審合格名單、資格認定名單、錄取名單及相關信息均由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按時進行公示。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由我校紀委、監察處參與并實施監督,同時設有舉報電話,主動接收社會各界的監督。
十、附則
1、本實施方案已報請教育部備案審批。
2、本實施方案的最終解釋權在北京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
3、請學生如實提供報名材料。在材料審核和公示過程中,如發現學生或中學存在弄虛作假,我校將取消相關學生的報考和被認定資格;若該生已被錄取,則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
4、我校自主招生報名及面試不收取任何費用。
十一、聯系方式
北京工業大學網址:http://www.bjut.edu.cn/(登錄后點擊“招生就業”進入本科生招生網)
北京工業大學招生辦微博:新浪微博@北京工業大學招生辦
北京工業大學招生辦微信:北京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微信號bjutzsb)
咨詢電話:010-67391609
舉報電話:010-67392231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平樂園100號北京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