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北京理工大學繼續開展自主招生工作,具體內容如下:
一、 領導機構
北京理工大學自主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實施。
二、 招生對象
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全國普通高中優秀畢業生。
三、申請條件
全國普通高中畢業生,政治思想品德合格,學習成績優良,特長突出,身心健康,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
1. 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包括:全國高中數學聯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中獲得省賽區競賽一等獎(含)以上者;
2. 高中階段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中獲得二等獎(含)以上者;
3. 高中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
4. 高中階段在科技創新、發明創造等方面有突出表現,并獲得全國二等獎(含)以上者或擁有國家發明專利者;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學術期刊上發表論文者;
5. 具備較強的創新實踐能力及學科特長,或具有文學、語言等方面的特殊才能,具有較強的培養潛能者(考生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四、招生專業與計劃
根據北京理工大學辦學定位和學科特色,確定《北京理工大學自主招生專業目錄》(見附件)。我校自主招生計劃不超過本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
五、申報程序
1.申請參加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須在3月1日—3月20日,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請點擊http://gaokao.chsi.com.cn/zzbm)網上報名。
2.完成網上報名后,請考生認真準備以下申報材料并順序裝訂成冊(獲獎證書按照時間順序裝訂,普通A4紙大小):
(1)北京理工大學自主招生申請表;
(2)個人自述材料(1000-1500字,學生本人撰寫,并手抄);
(3)高中階段主要獲獎證書復印件或其它證明申請人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材料。
3.請考生打印申請表交所在中學確認蓋章,連同其他申報材料于3月21日之前(以郵局寄出郵戳為準)寄至: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體育館南廳A11房間),郵編:100081;逾期不再受理。請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申請材料”。所有申請材料概不退還,請自行做好備份。
六、資格初審
1.我校專家評審組負責自主招生申報材料初審工作。
2.初審工作根據考生的申請條件及個人申報材料,遵循規模控制、突出專長、優中擇優,并兼顧生源質量與地區分布的原則進行。
3.初審結果將于4月底前公布。
七、綜合素質測試
1.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按照通知時間下載、打印準考證,在我校規定時間地點,持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參加綜合素質測試。未按照規定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2.綜合素質測試將于6月14-15日在北京理工大學中關村校區進行,包括筆試和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八、選拔原則
1. 根據考生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兼顧考生申報材料、學科特長、創新潛質及各省份生源情況,確定自主招生認定考生名單及認定專業范圍。
2. 認定結果將通過學校本科招生網予以公布,并報教育部及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備案、上網公布。
九、優惠政策
當地同科類本科一批模擬投檔線下降40分以內(具體降分值以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為準),但不低于當地同科類一本線。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認定考生按生源地省級招辦的統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報自主招生志愿。
十、監督機制
1.學校在自主招生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和“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社會監督。
2.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督自主招生工作。
3.考生和所在中學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報送相關材料。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的,按照教育部和北京理工大學相關規定處理。
十一、其它說明
本簡章由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10-68913345,68949926
監督電話:010-68912257
本科招生網址:http://admission.bit.edu.cn
電子郵箱:admission@bit.edu.cn
考生請注意瀏覽我校本科招生網,我校將在該網發布相關通知和注意事項。
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
2月28日
附件:
北京理工大學自主招生專業目錄
學院名稱 | 招生專業名稱 | 涵蓋專業 | 科類 |
宇航學院 | 航空航天類 | 飛行器設計與工程、飛行器動力工程、 航空航天工程、武器發射工程 | 理工 |
工程力學 | 理工 | ||
機電學院 | 武器系統與工程 | 武器系統與工程、彈藥工程與爆炸技術、 特種能源技術與工程、安全工程 | 理工 |
機械電子工程 | 機械電子工程、探測制導與控制技術 | 理工 | |
機械與車輛學院 | 機械工程 | 機械工程、工業工程 | 理工 |
車輛工程 | 車輛工程、能源與動力工程、裝甲車輛工程 | 理工 | |
光電學院 |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 |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測控技術與儀器 | 理工 |
信息與電子學院 | 電子信息類 | 電子信息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 通信工程、信息對抗技術 | 理工 |
自動化學院 | 自動化 | 理工 |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理工 | ||
計算機學院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物聯網工程 | 理工 |
軟件學院 | 軟件工程 | 理工 | |
材料學院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材料科學與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材料化學、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電子封裝技術 | 理工 |
化工與環境學院 | 化工與制藥類 | 化學工程與工藝、制藥工程、 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能源化學工程 | 理工 |
環境工程 | 理工 | ||
生命學院 | 生物科學類 | 生物技術、生物工程、生物醫學工程 | 理工 |
數學與統計學院 | 數學菁英班 | 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統計學 | 理工 |
物理學院 | 物理菁英班 | 應用物理學 | 理工 |
化學學院 | 化學菁英班 | 化學、應用化學 | 理工 |
學院名稱 | 招生專業名稱 | 涵蓋專業 | 科類 |
管理與經濟學院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 理工 | |
工商管理類 | 工商管理、市場營銷 | 理工 | |
會計學 | 理工 | ||
國際經濟與貿易(理) | 理工 | ||
國際經濟與貿易(文) | 文史 | ||
人文與社會 科學學院 | 經濟學 | 理工 | |
經濟學 | 文史 | ||
社會工作 | 文史 | ||
法學院 | 法學 | 文史 | |
外國語學院 | 英語 | 文史 | |
日語 | 文史 | ||
德語 | 文史 | ||
西班牙語 | 文史 | ||
設計與藝術學院 | 工業設計 | 理工 | |
國際教育學院 | 會計學 (中外合作辦學) | 理工 |
備注:最終錄取專業以《北京理工大學普通本科生招生計劃》中公布的專業名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