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5級本科生轉專業相關工作的通知
教字[2016] 18號
各學院:
根據《北京建筑大學本科學生管理規定》、《北京建筑大學本科新生轉專業管理規定(試行)》(5月31日校長辦公會討論通過)的文件精神,學校定于第十八周、第十九周開展2015級本科生轉專業相關工作,相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學生
(1)6月28日至7月6日,請具有轉專業意向的2015級本科生仔細閱讀意向轉入專業所在學院的轉專業工作方案(附件一),根據工作方案的程序和材料要求,填寫《北京建筑大學2015級本科生轉專業申請表》(附件二)并準備相關資料,該表一式兩份,填好后由學生所在學院教務辦公室對申報學生的申請表格和申請資格進行審核。
(2)第十九周周四(7月7日),請學生按意向轉入專業所在學院(下文簡稱轉入學院)的轉專業工作方案中規定的時間、地點和流程,向轉入學院提交填好的《北京建筑大學2015級本科生轉專業申請表》等相關材料。并根據轉入學院的工作安排,參加資格審查和考核。
2、各學院
(1)6月28日至7月6日,請各學院通知并組織本學院符合轉專業要求的學生開展材料準備,嚴格按照學校申請條件和轉入學院的資格審查要求審核報名資格。
(2)第十九周周四(7月7日),請根據各學院確定的2015級本科生轉專業工作方案,各學院組織意向轉專業學生的報名工作,開展資格審查、測試或面試等相關工作。測試考核結束后,轉入學院負責匯總擬接收學生名單,電子版及打印蓋章版的《北京建筑大學2015級本科生專業調整匯總名單(學院用)》(附件三)、《北京建筑大學2015級本科生轉專業申請表》報教務處。
3、教務處
(1)6月28日至7月6日,教務處匯總公示各學院2015級本科生轉專業工作方案。
(2)第20周前,教務處與各學院匯總轉專業分配情況,所有材料上報學校轉專業工作主管領導審批。教務處對經學校批準后的《北京建筑大學2015級本科生專業調整匯總名單》在教務處網站進行公示,并發布《北京建筑大學2015級本科生專業調整的決定》,各學院負責將《決定》通知到學生本人,被批準的轉專業學生于新學期轉入相應新專業學習。
附件一、北京建筑大學各學院2015級本科生轉專業工作方案
附件二、《北京建筑大學2015級本科生轉專業申請表》
附件三、《北京建筑大學2015級本科生專業調整匯總名單(學院用)》
教務處
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