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化四: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
本市取消7類高考加分項目
自1月1日起,取消體育特長生、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秀學生以及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跡(含獲得以北京市政府名義制發的見義勇為行為確認證書)等全國性加分項目,此后獲得相關稱號、獎勵、名次的考生均不再具備高考加分資格?忌南嚓P特長、突出事跡、優秀表現等情況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或考生檔案,供高校錄取時參考。1月1日之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已取得上述項目有關稱號、獎勵、名次的考生,在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檔案,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值得關注的是,本市還取消了“北京市三好學生”、“北京市優秀學生干部”兩類市級加分項目。根據以往加分情況,取消的7類加分項中,體育特長生、省級優秀學生、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跡的學生這3類學生以往可獲得“在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向學校提供檔案,由學校審查錄取”。其余4類考生則是在高考總分基礎上加10分。
市教育考試院要求,從今年5月上旬開始,各中學要將享受高考照顧對象的名單在校園顯要位置進行不少于兩周的公示。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也將從5月下旬開始公示全市高考照顧對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