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師范大學按照教育部通知中“同一高校同一藝術類專業應采用同一種錄取辦法”的要求,對1月2日公布的《首師大音樂學院招生簡章》中的招生專業錄取辦法做了調整。
音樂學(師范、作曲、指揮及表演)專業在考生文化課成績過線(各省藝術類最低控制線)的前提下,專業考試成績(按滿分750分折合后再計算)占50%,文化課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占50%,兩項相加計算綜合分,按綜合分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舞蹈學專業在考生文化課成績過線(各省市藝術類最低控制線)的前提下,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錄音藝術專業在考生文化課成績過線(各省藝術類最低控制線)的前提下,專業考試成績(按滿分750分折合后再計算)占40%,文化課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占60%,兩項相加計算綜合分,按綜合分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學校招生就業處處長孫彤介紹,調整后的《首師大音樂學院招生簡章》已在本科招生網上公布,學校音樂學院招生錄取工作按2月2日公布的《招生簡章》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