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加強學生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增強學生安全防范意識,確保學生平安和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學校根據教育行政和司法部門有關規定做如下要求:
一、珍愛生命,不斷加強自我安全保護意識。
二、在校外行走時不追車、爬車、抓車;不在馬路上橫沖直撞;自行車做到自行車鈴、閘、鎖齊全,不乘坐、搭乘三無車輛、超載車輛。
三、注意飲食安全,不吃變質瓜果和食物,不亂吃零食,不亂喝飲料,不在無衛生保證的攤點就餐。
四、不私拉電線、不私自使用電器;嚴禁攜帶火種進入宿舍;不帶手機到學校。
五、不攀爬校墻、宿舍、教室及樹木等;不進入建筑施工現場。
六、不逃學、曠課;不進入網吧、歌舞廳等營業性娛樂場所。
七、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放學后按時回家,不在外逗留或夜不歸宿。
八、不在校園內追逐打鬧;不在樓梯時擁擠或奔跑。
九、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不吸煙,不喝酒,不染發、不燙發、不留怪發型,不穿奇裝異服,著裝整齊,不在宿舍樓外穿拖鞋、背心。
十、正確處理同學關系,不打架斗毆,不攜帶管制刀具、棍棒等危險物品進入學校。
十一、 不私自動用他人的物品;不勒索、盜竊、損毀他人財物和不盜竊、損毀公共財物。
十二、正常上課時間確需離校時必須當面向班主任請假,由班主任同意并開據假條后方可離校;學生自行外出和擅自離校發生意外,責任自負。
十三、不到池塘、水庫和河流中洗澡、游泳;發現學生私自到池塘、水庫和河流中洗澡、游泳者,學校將嚴肅處理;學生私自到池塘、水庫和河流中洗澡、游泳發生意外,后果由學生及其家長負責。
十五、教育好您的孩子,是我們共同的責任。請家長與學校密切合作,加強監督,讓學生遠離危險,確保安全。敬請家長簽字或蓋章。
XX中學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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