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預防因保安員自身原因發生案件事故和履職中造成他人傷害案件事故,保護保安員和他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作為本保安隊隊員,本人保證做到以下幾點:
1、 不打架斗毆、不偷竊。
2、 不私接亂拉電線,不擅自使用電器,不使用偽劣、違規禁用的電器。
3、 不擅自動用明火,不擅自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 4、 不酗酒、不游野泳。
5、 遵守外出請銷假制度,未經批準不私自外出。外出期間一切安全責任個人承擔。
6、 遵守交通法規,不無照駕車,不酒后駕車,不違法停車、不闖紅燈等。不私自駕駛他人機動車。
7、 不因自身原因,影響保安形象和服務質量。
8、 遵紀守法,不違法犯罪,不發生治安、火災、責任交通事故及交通死亡事故等案件事故。
9、 遵守保安隊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接受保安隊的安全管理。 因本人的違法行為以及違反以上條款行為造成的一切責任,由本保安員個人全部承擔,與保安隊無關。
本保證書由保證人簽字后生效。
保安大隊負責人簽字: 保安分隊負責人簽字:
保證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