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名叫 ,在 小學/中學 年級就讀,為保證孩子上下學交通安全,我保證做到以下幾點:
1、教育子女認真學習交通法規和交通安全知識,提高安全意識和防護自救能力時刻注意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2、教育子女騎自行車、電動車應該遵守交通法規,不騎“病車”,不滿12周歲的學生不在道路上騎車。
3、教育子女嚴格遵守行人應該遵守的交通法規,走路靠右行,不違章過馬路,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不向過往車輛拋擲石塊等。
4、教育子女嚴格遵守乘車時應該遵守的交通法規,上車時不擁擠、遵守“先下后上”規則,不將頭手伸出窗外,不在車內嬉鬧,下車時不急于過馬路等。
5、教育子女嚴格遵守:四不“原則,即:不乘三證不全的車輛,不搭乘超載車輛,不搭乘車況不好的車輛,不搭乘駕駛員有問題的車輛。
6、教育子女不駕駛摩托車等機動車輛,不在公路上玩耍,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7、家長接送孩子的車輛要經常檢修,不違規超載,不違章駕駛。 8、嚴格遵守其他應該遵守的交通法規。
本保證書一式兩份,學校和家長各留存一份。
學校負責人簽字: 家長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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