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交通安全設施?
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交通安全,充分發揮道路交通的功能,依照規定在道路沿線設置的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和標線及交通隔離護欄等交通硬件的總稱。
二、損壞交通設施如何賠償和處罰?
肇事人損壞交通設施,應主動立即報警,除賠償恢復受損交通設施所需的全部費用外,依據《汕頭經濟特區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七條,對肇事人處五百元或一千元罰款。損壞交通設施逃逸的,按規定重處。
三、什么是道路交通標志?
道路交通標志是用圖形符號、顏色和文字向交通參與者傳遞特定信息,用于管理交通的設施。
四、道路交通標志如何分類?
道路交通標志分為主標志和輔助標志兩大類。
主標志又分為:
警告標志、禁令標志、指示標志、指路標志、旅游區標志和道路施工安全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