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慶師范學院本科學前教育專業對口招生章程
一、 招生計劃
我校本科學前教育專業擬對口招收40人。
二、招生對象
全省中等職業學校幼教、小教類專業(包括普通中專、職業高中、成人中專、中等技工學校)和綜合高中職高班的幼教、小教類專業(具有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的應歷屆畢業生,包括具有中職學歷的農民工、退役士兵、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失業人員等。
三、培養方式
(一)根據學前教育專業人才培養規律,因材施教,注重個性化培養,注重實踐能力培養。學生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德智體達到畢業要求,頒發國家統一的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
(二) 對口招生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學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執行。對口招生學生畢業時,執行國家本科畢業生的有關就業政策。
(三)對口招生學生學費標準與普通本科相應專業學費標準相同。
四、報名
(一)報名基本條件:
1、遵守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身體健康;
3、非安徽省戶籍的考生報名,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于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暫行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15〕65號)執行。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在校生;
2、職業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上一年度參加對口招生統一考試中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
4、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
五、報名辦法
(一)信息采集:考生本人于2月20日10:00至2月24日16:00到各市縣招辦報名點,參加“省中職畢業生升學考試基本信息采集”,進行資格審核。
(二)現場確認:考生憑含有考生號的《考生報名信息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月12日—14日(星期三至星期五)8:00至17:00到我校龍山校區教學樓D101教室進行現場確認,接受資格審查。
(三)資格審查通過者,按安徽省物價局《關于調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考試費等收費標準的函》(皖價費[2015]60號)繳納文化課報名考試費120元、專業課報名考試費130元。
(四)領取準考證時間:3月21日(星期五)9:00—17:00,地點:龍山校區教學樓D101教室。
六、文化課考試
(一)考試內容:語文、數學、英語,各科分值均為150分。考試內容請參考《安徽省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考試綱要》。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牽頭組織命題。
(二)考試安排:語文:3月22日(星期六)9:00-11:30;數學:3月22日(星期六)15:00-17:00;英語:3月23日(星期日)9:00-11:00。考試地點:安慶師范學院龍山校區。
七、專業課考試
(一)考試內容:美術、音樂、舞蹈,總分值為300分。
(二)考試安排:美術考試時間:3月23日(星期日)11:10-11:40,音樂、舞蹈考試時間:3月23日14:00——19:00(如人數較多,可順延)。
考試地點:安慶師范學院龍山校區。
八、查分
(一)考生可于3月28日(如有調整,請關注我校本科招生網通知)登錄我校本科招生網查詢考試成績。
(二)考生如對自己的成績有異議,于3月30日前將查分申請傳真至我校招生就業處,由我校匯總核查;查分限查漏改、漏統、錯統,寬嚴不查(具體以我校本科招生網通知為準)。
九、錄取
(一)我校在確保生源質量的前提下(最低資格線不得低于180分),按計劃數與專業合格生源數不超過1:1.2的比例確定專業科目最低資格線,按考生總成績(含鼓勵政策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總成績相同時,按專業課成績排序錄取;專業課成績仍相同時,按語文成績排序錄取,語文成績仍相同時,按數學成績排序錄取,數學成績仍相同時,按英語成績排序錄取。
(二)我校將擬錄取名單在校園網公示一周后,于4月10日前上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十、鼓勵政策
(一)獲得教育部主辦的全國職業院校“學前教育”技能大賽三等獎以上獎項的考生、獲得安徽省教育廳聯合主辦的未納入國賽的省級職業院校“學前教育”技能大賽前3名且為一等獎的考生,經我校面試合格可直接錄取。
(二)獲得安徽省教育廳聯合主辦的未納入國賽的省級職業院校“學前教育”技能大賽獎項的考生:一等獎獲得者,總分加15分;二等獎獲得者,總分加10分;
(三)獲得國家認定核發的“學前教育”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考生,總分加10分;獲“學前教育”中級職業資格證書的考生,總分加5分;
(四)獲得縣級及以上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的考生,總分加10分;
(五)少數民族考生(以戶口簿、身份證為準),總分加5分;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總分加10分;僑眷,總分加5分,港澳同胞、外籍華人在本省的眷屬參照僑眷照顧政策。
鼓勵政策中的(二)、(三)兩項,只能享受最高一項。
享受鼓勵政策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提出加分(或面試)申請,3月21日現場報名時將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交由我校審核,審核無誤后公示。
十一、招生考試紀律
(一)招生考試嚴格遵守國家招生考試紀律。
(二)紀檢部門對招生考試工作實行全程監督,確保招生、考試、錄取各環節公平、公正。
(三)禁止本校人員以任何名義開設與對口招生考試有關的考前輔導班,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涉足我校對口招生工作,不搞任何形式的有償招生。
(四)對在招生考試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
十二、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 安徽省安慶市集賢北路1318號
咨詢電話:安慶師范學院招生就業處招生考試科 0556-530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