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起,全國征兵時間由冬季征兵調整為夏季征兵。征兵政策還作了哪些方面的調整?日前,縣委常委、縣人武部長黃子鳳就此回答了本網記者提問。
問:今年征兵時間有何調整?
答:經國務院、中央軍委批準,今年全國征兵時間由冬季調整為夏秋季,即從8月1日開始, 9月30日結束。在普通高校組織大學生征集的時間可適當提前,在大學生離校前組織體檢、政審和預定兵。
問:今年征集的對象有哪些?
答:征集的男青年以高中(含職高、中專、技校)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為主,優先批準學歷高的青年入伍,優先批準應屆畢業生入伍。征集的非農戶口青年,應具備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農業戶口青年,應具備初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盡量多征集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為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和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及在校生。已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及正在高校就學的學生應征并且符合條件的,可以批準入伍。
問:征集年齡是如何規定的?
答:男青年為年滿18至20周歲,高中畢業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寬到21周歲,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放寬到22周歲,高職(專科)畢業生可放寬到23周歲,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可放寬到24周歲。女青年為年滿18至19周歲,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放寬到20周歲,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可放寬到22周歲。根據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滿17周歲的高中應屆畢業生入伍。
問:今年征兵工作是如何組織實施的?
答:今年征兵工作從現在起到9月底前結束,共分四個階段組織實施:一是在8月1日前進行征兵準備。主要是傳達上級征兵工作會議精神,進行征兵工作政策規定的宣傳發動,抓好預征對象的考查管理,營造征兵工作的良好氛圍;組建體檢、政審班子并搞好培訓;各基層單位對應征青年進行初檢初審。二是在8月1日至9月初進行體檢政審。主要進行體檢、復查和政治審查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情況,為定兵打下基礎。三是9月初進行審批定兵。主要是做好審批定兵工作,辦理新兵入伍手續,組織新兵被裝發放,做好新兵起運準備。四是9月5開始起運新兵,9月底前運送完畢。
問:作為一名應征青年,應征入伍應了解哪些程序?
答:適齡青年應在本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應征,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大學在校生既可在學校所在地應征,也可在戶口所在地應征,應征青年應首先到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兵役登記站參加兵役登記,被確定為預征對象后,接受目測初審。通過目測初審被確定為送檢對象后,參加縣征兵辦組織的體檢、政審。雙合格后,由縣征兵辦按照擇優錄取的原則批準入伍,并辦理入伍手續。批準入伍的時間統一為9月1日,新兵的軍齡一律從9月1日起算。義務兵服現役的期限,按照《兵役法》規定的2年執行。
問:應征入伍青年有哪些優待和保障?
(一)應征入伍基本權益。黨和國家對軍人及家屬的優撫工作歷來十分重視。我國《兵役法》等法律明確規定義務兵在部隊服役期間,享受義務兵津貼、伙食、教育訓練等經費保障,其家屬享受政府發放的優待金。我省《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征兵工作的意見》規定,義務兵家屬優待金標準為不低于上年度當地農民純收入。參戰或因公致殘按規定評定殘廢等級,定期領取傷殘撫恤金,乘坐車船時享有優先購票和減價優待,軍人婚姻受保護,義務兵家屬與其他群眾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就業、入學、救濟、貸款的優先權。此外,政府和軍隊還積極開展擁軍優屬、軍民共建等活動,發動全社會采取多種形式為軍屬排憂解難。這些都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以及廣大人民群眾對軍人、軍屬的關懷和愛護。
(二)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頒布的《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國家采取以扶持就業為主,自主就業、安排工作、退休、供養等多種方式相結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對義務兵和服現役不滿12年的士官退出現役,由國家和地方政府分別發給一定的退役金,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業;對服現役滿12年的士官、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士兵、屬于烈士子女或因戰致殘被評為5級至8級殘疾等級的退役士兵,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也可自愿選擇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服役期間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并計工齡。同時,安徽省《關于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選擇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在部隊領取退役金后,地方政府按不低于部隊退役金(含獲得榮譽稱號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增發的部分)標準1:1的比例發放經濟補助。
(三)就業創業扶持政策。9月27日,我省出臺《關于促進退役士兵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建立完善退役士兵就業創業機制,保障廣大退役士兵充分就業。退役士兵退出現役1年內,可自愿報名、自選專業(工種)及培訓方式,免費參加1次由政府組織的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待業退役士兵參加教育培訓期間,由縣級以上政府按不低于當地城鎮低保標準發給生活補助。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公開招聘人員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退役士兵。事業單位工勤技能崗位和國有企業招聘人員時,分別拿出不低于20%和10%指標,定向錄用退役士兵。除國家法律、法規對相關行業有資本金要求外,退役士兵申辦個體工商戶、合伙企業或個人獨資企業,不受出資數額限制。自主創業資金不足可申請不超過5萬元、合伙經營的可申請不超過5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享受財政貼息。從事個體經營的,3年內免交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扣減應繳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費、教育費和個人所得稅。同時,我省還將依托就業服務網搭建“退役士兵網上招聘信息平臺”,每年第一季度集中組織就業招聘周活動,各市、縣結合實際,舉辦退役士兵專場招聘活動(市不少于2場、縣不少于1場),幫助退役士兵及早找到符合其能力特點的就業崗位。
根據上述政策規定,應征入伍服兩年義務兵役享受的基本經濟待遇有:服役津貼費13200元,部隊退役金6000元、就業補助9000元,地方自主就業補助金9000元,家屬優待金約12400元,共計約49600元。
問:大學生應征入伍有何優惠政策?
大學生報名參軍,除享有優先報名應征、優先體檢政審、優先審批定兵、優先安排去向的“四優先”政策和國家規定的義務兵及家屬所有優待政策外,還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一)發展前景。同等條件下,大學生士兵在選取士官、考軍校、安排到技術崗位等方面優先。,總部制定下發了《從大學畢業生士兵中選拔軍官暫行辦法》,規定具有普通高等學校本科以上學歷、取得相應學位的高校畢業生士兵,截至當年6月30日,入伍1年半以上(服役期間取得學歷和學位的應當入伍2年以上),本科畢業的年齡不超過26周歲,研究生畢業的不超過29周歲,表現優秀,符合有關規定的可以直接選拔為軍官;大學畢業生士兵可參加優秀士兵保送入學對象選拔,報考軍校和保送入學,年齡放寬1歲;專科學歷的畢業生士兵,可以參加全軍統一組織的本科層次招生考試,錄取的進入有關軍隊院校培訓。
(二)學業安排。正在就讀的高職、專科畢業班的學生,按照規定完成專業理論課程學習并取得畢業規定所需學分,僅需再完成畢業實習就能畢業的,征集入伍時由所在院校按學制規定頒發畢業證書。本科完成學業能夠提前畢業的,可以在今年應征入伍,并享受有關優惠政策。在校大學生退出現役后,可回入伍前所在高校復學。在新兵體檢復查期間退回或因身體原因不宜繼續在部隊服役中途退役的,學校準許復學。完成基礎課程學習的大學在校生,可在服役期間自學相關專業課程,并參加學校組織的專業課程考試,成績合格者可按照規定予以畢業。
(三)學歷升級。在校大學生在部隊受到三等功以上獎勵的,本科生可申請轉專業學習,專科生可免試轉入本科學習。受到二等功及以上獎勵的,本科畢業后可免試推薦入讀所學專業碩士研究生。應屆本科畢業生士兵退役后3年內參加碩士研究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具有高職(專科)學歷的,退役后免試入讀成人本科或經過一定考核入讀普通本科,享受招生計劃單列、考試成績單獨劃線、單獨錄取等政策。
(四)就業保障。入伍的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翌年畢業的畢業班學生退出現役后1年內,可憑用人單位錄(聘)用手續,向就讀高校再次申請辦理就業報到證。大學畢業生退役后報考公務員、應聘事業單位職位的,在軍隊服現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或者聘用。退役大學生在參加公務員考錄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在參加專武干部招錄時,重點錄用;在政法干警培養體制改革試點招考時,年齡放寬到27周歲,考試筆試成績總分加10分。
(五)經濟補償。大學在校生入伍后根據規定辦理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及學費資助手續。學費補償代償實行“當年先行撥付、次年據實結算”,由學校先行墊付,并將往屆高校畢業生和剛被高校錄取的高中生納入補償范圍,入伍后享受大學學習期間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或減免等優惠政策。
此外,為滿足調整征兵時間急需,在現有政策法規的基礎上,今年還將出臺三項新的政策措施:一是總參謀部、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下發《關于做好大學生征兵工作的通知》,主要明確重要意義、宣傳發動、組織實施、優待安置相關政策等內容;二是教育部、總參謀部下發《應征入伍普通高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及退役后入學暫行辦法》,主要明確剛考上大學的學生入伍后保留入學資格、退役入學的具體政策;三是財政部、教育部、總參謀部下發《關于高等學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國家資助辦法》,將簡化大學生學費補償代償程序,明確采取國家財政提前撥款或地方財政墊支的辦法,保證補償經費及時發放到位。
問:依法服兵役是每個公民的義務,但是有少數青年認為當兵吃虧,有的害怕部隊生活艱苦,不愿承擔兵役義務,請問對這種現象如何處理?
答:有服兵役義務的公民,拒絕、逃避兵役登記、體格檢查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和《安徽省征兵工作條例》予以處罰。應征公民拒絕、逃避征集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拒不改正的,在兩年內不得被錄取為國家公務員、國有企業職工,不得出國或者升學。
問:應征青年報名參軍,是否需要交納一些費用?
答:不需要。應征青年報名參軍,依法服兵役,履行保衛祖國的神圣義務,是光榮的,不需要交納任何費用,凡借征兵之機向應征青年收費或變相收費的行為,都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