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標準:按照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和安徽省教育廳核準的標準執行。收費標準如有變更,以安徽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最新收費標準執行。
錄取規則
1.根據2017年《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有關省(自治區)的各項招生政策和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名次)為主要依據,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2.學校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具體安排是: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將考生的成績(名次)從高到低進行排序,依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依次錄;如考生成績未達到所填報專業的錄取分數,凡專業服從調劑者,按照考試成績將其調劑到其他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或未能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同等條件下,與專業一致的單科成績優秀者優先錄取。
3.我校單獨組織專業加試的山東、江蘇、湖南、河北、山西、福建、河南、浙江、陜西、黑龍江、甘肅、寧夏、廣西等省藝術類的考生,凡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按《黃山學院二?一六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執行。安徽省藝術類執行《安徽省2017年普通高校藝術專業招生考試實施辦法》之規定。
4.英語專業只招英語語種的考生,其他各專業語種不限。但考慮我校教學資源配置的情況,建議非英語語種(除日語、韓語)的考生不宜報考我校,以免影響大學階段外語的學習。報考英語、日語專業的考生須經英語口試,英語本科專業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00分;漢語國際教育、日語、國際經濟與貿易、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會展經濟與管理專業外語單科成績原則上不低于90分。
5.體檢標準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規定執行;為了利于就業,建議報考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等專業的考生,男生要求身高在4250px及以上、女生3950px及以上。
6.黃山學院與韓國合作培養的旅游管理專業、與法國合作培養的酒店管理專業分別參照普通類旅游管理專業、酒店管理專業錄取規則,具體招生情況參閱我校《中外合作培養專業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