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專業的類型及申請條件
本細則適用于在校接受普通本科教育的全日制學生,具體類型及申請條件分列如下:
(一)新生轉專業
新生入學報到注冊后,符合當年招生章程規定的轉專業考分及其他相關條件的學生可申請轉專業。
(二)定額轉專業
符合下列條件的學生可提交轉專業申請,經考試選拔合格的在定額內辦理轉專業手續:
1.第二學期的在校生;
2.第一學期平均學分績點排名在本年級、專業排前20%的學生(學生所選修學分不得低于人才培養方案的規定學分);
3.選修課、必修課全部及格;
4.通過轉入專業所在院系的選拔、考核。
(三)其它轉專業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轉專業:
1.學生確有特長,并能提供充足的理由,由所在院系推薦,轉入院系考核證實轉專業后更能發揮其專長的;
2.學生入學后發現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學校指定的醫療單位診斷確認,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其他專業學習的;
3.學生確有某種特殊困難,經學校審核不轉專業則無法繼續學習的;
4.學生申請“降轉”即志愿轉入比所在專業錄取投檔分更低的有關基礎學科專業下一年級的。
轉專業的辦理程序
(一)新生轉專業
新生報到入學后,在開學第一周或有關文件規定時間內,根據學校公布的各院系轉專業的名額和條件,申請并報名和填寫相應表格,轉出院系同意后,轉入院系考核同意,教務處審核,分管校長審批。
(二)定額轉專業
1.第一學期期末,各院系向學校提交工作方案,包括:擬接受專業和人數、接收條件、考核方式及建議考試科目等,教務處審核后再統一向全校發布。
2.第二學期第2周為各院系接受轉專業學生報名時間。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填寫《安徽大學學生學籍異動申報表??轉專業》(一式2份,學生只可選擇1個轉入專業作為本人志愿),提出申請,轉出院系同意后,送交擬轉入院系。
3.第二學期第3周為擬轉入院系審核資格和考核時間,申請學生憑學生證和身份證參加轉專業考核。
4.第二學期第5周擬轉入學院根據考核結果,提出轉入學生名單,簽署意見后,將同意轉入學生的《安徽大學學生學籍異動申報表??轉專業》報教務處審核同意,學校審批后將結果通知轉出和轉入院系,并在校園網上公布。
5.轉專業的學生第三學期按轉入專業進行選課學習,第一、二學期所選修的原專業課程可作為跨專業選修課程。
(三)其它轉專業
擬轉專業學生填寫《安徽大學學生學籍異動申報表??轉專業》,在新學期開學之前提出申請,經轉出、轉入院系考核同意、教務處審核、分管校長審批,在學期前兩周完成有關手續。
第六條 院(系)轉出比例一般不超過該專業上年度招生人數的20%、轉入學生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該專業上年度招生人數的5%。
第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轉專業
1.實行學分制院系,標準學制3年級以上學生或修滿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總學分二分之一及以上學生;
2.實行學年學分制的藝術學院,修業滿2學年的;
3.已轉過1次專業的;
4.文科轉理工科以及其他不符合《安徽大學學生學籍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的。
第八條 申請轉專業學生須負擔必要的測試、考核費用,轉入后須按轉入專業、年級學費標準收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學生收取轉專業費。
第九條 學生轉專業后,必須嚴格遵照轉入專業的人才培養方案完成學業,相同必修課程、選修課程學分可以抵認,原專業課程學分可作為選修課學分認定,學生另必須補修轉入專業所缺相關課程,必須取得轉入專業培養方案所規定的學分后方能畢業。
第十條 轉專業學生原專業的必修課要求不低于轉入專業相同課程的,可以認定已獲得的成績和學分,否則應予以補修;原專業所修的其他課程轉為新專業的跨專業選修課程的認定由轉入院(系)負責,教務處審核。
第十一條 院(系)內轉專業、校內外合作項目專業、文典學院等特殊類轉專業工作參照有關條款執行,有關院(系)的轉專業方案須報教務處審批后方可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