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高校招生委員會出臺了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
一、考試
安徽省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模式為: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學業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評價。其中統考科目為: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3”指語文、數學和外語三個科目,其中數學分為文科數學和理科數學;“文科綜合”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和地理學科;“理科綜合”包括物理、化學和生物學科。經教育部授權,我省自行命制語文、數學(文、理)、外語科目中的英語試題(不含聽力部分)以及文科綜合、理科綜合試題。
高考考試時間為6月7日8日兩天,其中,6月7日考語文和數學,6月8日考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和外語。語文、數學(文、理)、外語(含聽力)各科滿分為150分,綜合科目滿分為300分,文化課總分的滿分值為750分。全國統考科目中的外語分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等6個語種,由考生任選其中一個語種參加考試。
報考外語專業的考生應參加外語口試。外語口試由市、縣招生考試機構負責組織實施,口試以中學外語課本為內容,采用面試的考察形式,對考生進行綜合評價。口試成績按5、4、3、2、1等級評定,不記入總分,提供給有關高校在錄取時參考。
二、評卷
普通高考全部科目實行計算機網上評卷。高考評卷工作在省高校招生委員會統一領導下由省考試院負責組織實施,有關高校分別承擔相應科目的評卷任務。負責評卷工作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領導,健全相應工作機構,完善規章制度和評分細則,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執行安全保密工作規定。做好評卷教師的遴選工作,確保評卷教師的質量,認真組織對全體評卷教師和工作人員的培訓,并嚴格按照網上評卷有關工作要求和辦法組織實施,保質保量按時完成任務,確保高考評卷過程安全、結果準確。
高考成績由考生自行上網查詢或下載打印,各報名點應提供考生查詢打印成績條件。考生如對成績有疑問,可在成績公布后至6月27日前到市、縣招生考試機構申請成績復核,由市招生考試機構匯總上報省考試院。成績復核工作在省教育廳紀檢監察部門監督下由省考試院統一組織實施,成績復核結果由市、縣招生考試機構通知考生。成績復核范圍為主觀題部分的錯統、漏統、漏改。
三、招生來源計劃和招生簡章及錄取分數線和通知書查詢
經教育部批準(或備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高校在國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規模內,按教育部有關計劃編制的原則、要求、統一的信息標準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