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學院專升本自主招生章程
為貫徹落實皖教辦〔2014〕2號《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安徽省職業院校升學考試改革試點方案(試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我校專升本自主招生工作,保證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根據安徽省教育廳的相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一、學校情況
學校全稱為黃山學院,部標代碼為10375,注冊地址為黃山市屯溪區西海路39號(郵編245041)。我校為公辦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上級主管部門是安徽省教育廳,培養包括普通本科生、成人高等教育及外國留學生等在內的各類專門人才。學校有南、北2個校區。
注:本次考試報名、考試均在南校區(黃山市屯溪區西海路39號)。
二、招生機構
(一)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校黨委、行政統一領導下,成立以黃山學院院長為組長的專升本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由招生辦公室組織實施。
(二)學校紀委、監察處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和檢查,調查處理招考投訴及有關招生違紀事件。
三、招生計劃
專業 | 人數 | 招生類別 |
旅游管理專業(本科) | 80 | 相同、相近專業 |
財務管理專業(本科) | 80 | 財經大類 |
學前教育專業(本科) | 80 | 相同、相近專業 |
四、招生對象
(一)安徽省各級各類高等學校(包括在皖部屬高等學校、省屬普通高校以及經過批準舉辦普通高等職業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應屆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層次畢業生;
(二)上一年度安徽省具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學歷的退役士兵。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在校生;
2.職業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上一年度參加對口招生統一考試中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
4.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
五、報名、資格審核
1、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4月13日~4月17日(截止時間:4月17日17:00)
申請免試的考生需在13日17:00前上交相關材料。
報名地點:黃山學院招生辦
報名費:120元/人(按物價部門核定標準收取)
報名材料:
我省應屆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層次畢業生報名時需攜帶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2)專升本招生報名信息表一份,3)一寸彩色證件照2張。
上一年度安徽省具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學歷的退役士兵報名時需攜帶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2)專升本招生報名信息表一份,3)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4)一寸彩色證件照2張,5)退伍士兵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資格審核
報名同時通過安徽省教育廳相關信息平臺對申請人的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審核。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當場領取準考證。
六、考試
(一)考試方式:考試工作由黃山學院負責組織實施。
(二)考試科目:見下表。
黃山學院專升本自主招生考試科目
專業 | 公共課 | 專業課 |
旅游管理 | 英語 | 旅游學、管理學 |
財務管理 | 語文 | 西方經濟學、會計學 |
學前教育 | 教育學、心理學 |
(三)考試內容:參照我校制定的考試大綱(見附件)
公共課150分,專業課200分,總分350分。
(四)考場設在黃山學院南校區一教樓。
(五)考試時間:4月18日
上午(9:00—11:00)公共課 下午(14:30—17:00) 專業課
(六)成績查詢
考生可于4月24日以后登錄黃山學院校園網查詢本人的考試成績。考生如對本人考試成績有疑問時,可在4月27日前申請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考生申請查分,須持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到黃山學院招生辦填寫《查分申請表》后查分。查核考分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漏改、漏統,如有誤,將予以更正。對于答題評分寬嚴等問題,不屬查核更正范圍。查分過程中,紀委全程參與。我校于4月28日上午組織統一查分,4月28日14:00-16:00查分考生到我校招生辦領取查分結果通知單,逾期不領視為送達。
七、免試
獲得省教育廳主辦的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高職組)一等獎或教育部主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高職組)三等獎及以上的高職(專科)思而學教育,報考相應專業,經我校面試通過,可直接錄取。獲獎類別對應專業情況見附件。
上一年度安徽省具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學歷的退役士兵有歷年參賽獲獎的參照上表情況執行。
符合條件的考生,在報名并通過資格審核后,提交《黃山學院專升本自主招生考試免試申請表》,交驗獲獎證書或原始材料原件(交復印件一份)(逾期不提出申請者視為自動放棄截止提交時間為4月13日17:00)。確認獲得免試資格的考生,于4月14日9:30-11:30在我校面試(逾期不參加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合格,經公示無異議后直接錄取。
申請免試的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寫內容必須準確真實,如弄虛作假,按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未通過審核或面試的考生仍可參加4月18日的考試。
八、錄取
根據省有關文件要求及實施細則,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衡量,由學校統一組織錄取,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考生:
1、優先錄取免試且面試合格的考生。
2、線上合格考生(專業課按1:2劃定資格線且最低不得少于65分),分專業根據其考試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按計劃錄滿80人為止(含免試面試合格考生)。考生總分相同時,則按專業課成績排序,若仍相同則并列80名的全部錄取(若超過該專業招生計劃則需報教育廳審批后錄取)。
3、各專業錄取的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4、擬錄取學生名單在本校網站公示一周后報省考試院并辦理相關錄取手續。有關工作于5月10日前完成。考生可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或黃山學院網站查詢錄取結果,學校統一發放錄取通知書(預計6月中旬發放錄取通知書)。
九、學籍學歷管理及待遇
1.普通專升本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學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執行。
2.普通專升本學生按教學計劃修完規定課程,成績合格,由我校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按照《教育部關于當前加強高等學校學歷證書規范管理的通知》(教學〔2002〕15號)精神,專升本學生畢業證書的內容須填寫“在本校××專業專科起點本科學習”,學習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的實際時間填寫。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學士學位。
3.普通專升本學生的學費標準與普通本科相應專業學費標準相同,學費為理工類專業3900元/年,文史類專業3500元/年。如有變化,按國家或安徽省有關規定執行。。
4.普通專升本學生畢業時,執行國家本科畢業生的有關就業政策。
十、報到與入學
(一)新生報到:
獲我校錄取的新生,按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憑錄取通知書和高職(專科)畢業證書到我校報到,報到時未獲得高職(專科)畢業證書的考生將取消入學資格。
(二)入學復查:
新生入學后,將進行入學資格復查。身體健康情況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體檢標準,進行復查,對不符合條件的考生,故意隱瞞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三)違規處理:
考生本人應誠實守信,提供材料必須真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四)學籍管理按現行高等教育學生學籍管理有關規定執行,在校期間享受普通高校本科生的有關政策待遇。
(五)學校對品學兼優和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實行一系列獎勵和資助政策,采取獎學金、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政策。
十一、咨詢電話:0559-2546568 2546569
十二、監督機制:錄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選拔原則,由校紀委、監察審計處負責全過程的監督。申訴電話:0559-2546598